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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中心联合医院乱收费 杞县混乱状况调查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20日 河南商报
     [核心提示]

    12月5日,开封杞县一位读者向本报反映,他到杞县法医鉴定中心做法医鉴定时,该中心作出的法医学鉴定书和开具的收费单据上所用公章不一致,而且存在乱收费现象。

    12月8日,记者到杞县调查后发现,读者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个简单的感冒上火,居然被鉴定成了钝器致成的轻微伤。

    然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坐镇违规收取法医鉴定费用的竟是杞县政法委副书记胡多智。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杞县法医鉴定中心系违规鉴定机构。

    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作为司法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法医学鉴定管理混乱问题,有关部门不可不察!

    记者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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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杞县法医鉴定中心:宋法医给记者简单检查、拍照后,让记者到杞县人民医院外科进行医学鉴定。

    杞县人民医院外科:王永宁医生为记者开了2个处方,固定了3颗牙齿,收52.2元,出具了医学鉴定。

    杞县法医鉴定中心:宋法医称,仅有医学鉴定书还不成,让记者到杞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加盖公章。

    杞县人民医院财务科:收60元医学鉴定费后,让记者拿着收据找法医盖章。

    杞县法医鉴定中心:在宋法医指引下,记者向杞县政法委副书记胡多智缴纳了220元的法医鉴定费。

    主要人物

    杨杰:本报记者化名,要求法医学鉴定者;

    宋传营:接待杨杰的法医,来自杞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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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宁:固定杨杰牙齿者,杞县人民医院医生;

    胡书记:收钱者之一,杞县政法委副书记胡多智;

    于因营:法医学鉴定人之一,来自杞县公安局;

    刘广献:法医学鉴定人之一,来自杞县法院。

    [读者投诉]

    同一个单位俩不同公章

    12月5日,杞县一位读者反映,今年11月份,他和别人因琐事发生打斗而受伤,在位于杞县人民医院院内的该县法医鉴定中心做法医学鉴定时,法医给其伤口简单检查、拍照后,就让他到该县人民医院外科做个医学鉴定。

    做完医学鉴定,法医又让他到该医院财务科交60元的医学鉴定费。而该医院财务科的工作人员给其开具了收据以后,又让找法医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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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他又交了200元法医鉴定费,才拿到法医学鉴定书。但令他感到不解的是:法医学鉴定书上的公章和收费票据上的公章居然不一样——前者加盖的是杞县检察院检察技术鉴定专用章,后者加盖的却是杞县法医技术鉴定中心财务专用章。

    [调查一·鉴定对象身份]

    自造委托书轻松过关口

    12月8日上午9时,为弄清投诉人所说情况是否属实,本报两名记者前往杞县开始对该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采访。二人之中,有一位记者恰逢感冒上火,本就长得较厚的嘴唇上生出水疱,破裂结痂。采访之前,二人商量好对策,由这名嘴唇结痂、化名杨杰的记者去做法医学鉴定。鉴定时,就称因邻里纠纷被拳打致伤。

    在胡乱编造了一份派出所法医学鉴定委托书之后,到了位于杞县人民医院内的法医鉴定中心。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没有加盖公章的委托书竟轻松闯过了“盘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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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接待记者的是一名姓宋的法医,在简单问明鉴定事由后,宋法医给记者简单做了检查并拍照后,让记者到该医院外科先进行医学鉴定。

    当记者问起做法医鉴定为什么还要做医学鉴定时,宋法医说:“有医院的医学鉴定,上面在采用证据时可增加可信度。因为上面在采用法医鉴定时,往往不太相信我们的鉴定,有了医院的医学鉴定,上面就不会否定我们了。”

    无奈,记者只好听从该法医的建议,进行医学鉴定。

    [调查二·医学鉴定过程]

    法医鉴定前牙齿被“上刑”

    上午9时40许,记者找到杞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说明原由后,被推荐到口腔科做医学鉴定。

    在医生为记者检查前,记者一再解释,只做医学鉴定,不是来求医的。但在检查过程中,一位名叫王永宁的医生仍坚持为记者先治疗、后鉴定,并先后为记者开了2个处方。花掉记者药费2.2元和检查治疗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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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宁医生给记者嘴唇结痂处粗略处理后说:“不行,你的牙齿松动得厉害,必须固定,还需要再交50元的治疗费用。”

    上午10时10分,记者又交了50元的治疗费后,返回到口腔科时,王永宁医生开始给化名为杨杰的记者固定牙齿。

    记者的录音资料显示,王医生在给记者固定牙齿时说:“你共有三颗牙齿松动,其中一颗牙齿是三度松动,是最高松动级别,因此必须及时进行固定。”20多分钟后,记者共有5颗牙齿被用钢丝“上了刑”。

    王大夫

    后来开给记者的医学鉴定书显示:“杨杰以口腔被人打伤为主诉,于2005年12月8日在我院住院部(门诊)治疗,检查上唇软组织充血水肿,牙齿外伤性松动,诊断为上唇软组织挫伤,牙齿分别是二、三级松动。”

    [调查三·医学鉴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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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个鉴定章花了六十元

    12月8日上午11时,记者拿着王永宁医生开具的医学鉴定书,找到最早接待记者的宋法医。

    宋法医说:“我现在有点事,医学鉴定书上不盖章是不起作用的,你去医院三楼财务科加盖公章,我下午给你写法医学鉴定书。”

    当天上午11时10分,记者拿着法医学鉴定书到该医院财务科,一名女工作人员接过医学鉴定书后说:“交60块钱。”

    “我不是交过医疗费吗?怎么还要交费呀?”记者非常不解地问。

    该工作人员说:“我们收的是医学鉴定费,和医疗费没有关系。”

    待记者交过钱后,她开了一张收据,并向记者交待:“拿着收据,直接去找他们(法医),他们会给你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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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四·法医鉴定收费]

    坐镇收费人竟是副书记

    当日下午,在宋法医的指引下,记者把法医鉴定费交给了一位50岁左右的胡书记(宋法医对其的称呼)。胡书记在索要了220元钱后,先给记者开具了一张200元的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正在记者奇怪为什么还有20元没开上时,胡书记又拿出了一本收款收据,给记者开了一张。记者收到的收据显示:今收到杨杰交来打印、照片款项人民币贰拾元整。

    更让人奇怪地是,第二张收据上仅有一枚“玉红快印打字部”的印章,没写开票人姓名。记者经仔细调查得知,负责收取法医学鉴定费的就是杞县政法委副书记胡多智。

    在此过程中,因有知情人向记者透漏,60元的医学鉴定费,也被医院和法医鉴定中心按比例分了。为探明真相,记者便拿着60元医学鉴定书收费单据,以换正规发票为由来到该医院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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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该医院财务科,于女工作人员开具发票时,记者问:“60元医学鉴定费给不给法医鉴定中心?”该工作人员说:“我们肯定要分给他们一部分。”

    [调查五·法医鉴定结果]

    钝器所击打属于轻微伤

    12月8日下午,记者拿到的法医学鉴定书显示——法医学检验:口唇轻度肿胀,粘膜破损,有结痂附着,牙齿松动III度;分析说明:根据法医学检验,杨杰符合钝器伤,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中第3.13项规定,属轻微伤;结论:杨杰损伤属轻微伤;鉴定人宋传营、于因营、刘广献。

    在该份法医学鉴定书上,加盖的是河南省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鉴定专用章,而法医学鉴定费收费单据上加盖的却是杞县法医技术鉴定中心财务专用章。

    [调查六·法医鉴定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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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鉴定人来自公检法

    为了弄清该法医鉴定中心是否规范,记者查阅了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决定》第八条规定: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另据调查,《决定》施行后,开封市有关部门曾作出解释,各级政法委设立的鉴定机构,必须从2005年10月1日终止活动。

    据了解,杞县法医鉴定中心系该县政法委设立,给记者做法医学鉴定的三名法医,经记者逐一核查,他们分别来自杞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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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司法厅]

    杞县仅一家合法鉴定机构

    12月12日上午,河南省司法厅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邓理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全国人大《决定》的要求,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必须进行登记,上报国家司法部。

    他认定,河南省共有451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登记、注册,而开封杞县只有金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是合法的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开展司法鉴定业务。

    他指出,登记、注册过的司法鉴定机构,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收费许可证,从事司法鉴定人员要有司法鉴定执业证。

    他申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设立自己的鉴定机构,但只能接受公安、检察系统内的委托,不能接受个人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活动,而且也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

    邓理处长最后说,法医学鉴定书和收费票据上加盖的公章不一致,肯定存在问题。,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