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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院咋这样?看病看背景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2月20日 健康人社区
     相关证据四、这是xx医学院剥夺知情同意权的证据麻醉医师术前进行床旁谈话,交待麻醉风险是必需的程序,应当有麻醉谈话记录,而xx医院在施行赵宗定的手术麻醉之前,未交代病情,没有和病人或病人家属谈话,没有告知麻醉风险,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就剥夺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甚至连麻醉同意书没有签,病人就被送上手术台,专业人士都认为不可能,莫说是三甲医院就是镇卫生院也不可能出现这样最低级的错误,这在国内是极为罕见的,完全违反了操作规程,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足以说明医院管理混乱到何等程度,在一个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出现这样事情,简直匪夷所思!

    相关证据三、这是xx医院伪造病历的证据。赵宗定手术后在尚未清醒的情况下,经验不足的刘国泽违反规定,不负责任地将患者送回普通病房,企图推卸医疗责任,但在本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麻醉记录单上却记载:“意识:清醒、血压:140/90mmHg 脉搏:95次/分、呼吸:自主18次/分、呼吸道:通畅、气管导管:否、肌力:Ⅲ级”。如果情况这些属实,那么可以肯定病程纪录和会诊单等系伪造,因为在同一时间、地点麻醉科和胸外科记录病人非常关键的病历结论完全相反,麻醉科说是清醒,胸外科说病人不清醒,那么肯定有一个是不真实的,为什么麻醉科要伪造病历呢?就是企图把责任推到胸外科,但这又犯了一个错误,别人能体麻醉科背黑锅么?病历是重要的文书,xx医院为什么要欺骗、糊弄老百姓呢?

    相关证据二、这是xx医院刘国泽非法行医的证据,这是麻醉记录单,刘国泽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刘是2003年7月才毕业的大学生,所学专业是临床专业,还不是麻醉专业,不具备执业资格,经验不足更是让人痛心不已,众多专家分析恰恰是刘国泽严重违反诊疗规范,芬太尼用量大、拔管早、观察时间短、病人不清醒就送回普通病房,没有监护、急救措施,呼吸抑制发现不及时、抢救不充分造成病人呼吸、心跳骤停-脑缺氧脑水肿-多脏器衰竭-病人最后死亡这一惨剧。刘国泽发现病人情况危急时擅自脱离岗位,在每一秒都攸关病人生命,病人最需要救助时不负责的消失是导致死亡的关键原因之一。专业人士们认为刘的手术麻醉是独立进行的依据就是在其麻醉纪录后面的签名前,并没有上级医师的签名。而且在刘的签名前面也没有斜杠,这说明什么?说明当时根本就没有上级医师在旁边指导和监督。同时,专业人士想做医生的在未获得执照前,因为不能独立行医,所以在自己签名前面都会习惯性的画上一个斜杠,而刘的签名前面根本没有斜杠,说明刘早就在独立进行手术麻醉了,所以才没有这个习惯。而院方一早就默认、纵容了刘的这一行为

    医院为了逃脱责任声称刘是在麻醉科主任秦某的指导下从事赵宗定麻醉的,大家看看这个说法可信不可信?医院能说得过去么?麻醉科主任曾经当着家属和医院同事的面声称“当时不在现场”。说法反反复复到底有何玄机?

    相关证据一:这是医院当时出示的纸条,拖延复印病历的时间,拒绝封存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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