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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三级医院可施行所有级别手术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11日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月10日专电(楚燕)厦门市卫生部门新近发布的《厦门市医疗机构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技术分级与分类管理规范(暂行)》进一步规范了医生的医疗行为,依据手术及有创操作技术的技术难度、复杂性、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并对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进行规定,同时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手术权限也进行了规定。

    有资格主持一级手术的是住院医师;有资格主持二级手术的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有资格主持三级手术的是高年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有资格主持四级手术的是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资深主任医师等。

    《规范》规定了厦门各级医疗机构手术权限如下:

    三级医院:三级医院是区域性医疗机构;是福建省或全国的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技术中心,是国家高层次的医疗机构,可完成四、三、二、一级手术。厦门现有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厦门眼科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仙岳医院六家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二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机构,完成三、二、一级手术;二级甲等医院有条件的可经过批准开展特定的四级手术。

    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机构,完成一级手术;一级甲等医院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可开展部分二级手术。 (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