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正文
编号:10857772
病历到底归谁所有?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12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2006年第1期
     在医患纠纷中,病历产生的相关问题,如病历归谁所有,病历的复制与保管等,一度成为医患双方争论的焦点。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这种局面得到暂时改变。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保管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有权保管和保存病历,患者可以复制病历,但美中不足的是该规定回避了病历的所有权问题。笔者试图从我国民法和档案管理的角度来阐释病历的所有权问题。

    病历归医疗机构所有的基础和根据

    首先,病历属于一种动产,一种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9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