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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爱慕≠同性恋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16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3期(总第1040期 2006.01.16)
     一封求治信这样写道:“我是一位年方十八的高三女学生,我一直被同性之间的感情困扰着。她,只和我同班一年,现还在同一所学校,不知怎么搞的,我非常想跟她在一起,和她在一起玩。一旦她拒绝我,我的神经就紧张起来,心里刀绞一样的难受。我一看见她,恨不得上去拥抱她,我知道不能这么做,只能克制自己痛苦的心。我不得不承认我深深地爱着她。但‘同性恋’这三个刺眼的字总是沉重地笼罩着我,切望您能为我除忧,得到您的治疗”。

    我先后收到100多封内容类似的来信,他们共同特点就是迷恋、崇拜同性的偶像,如同学、同事、明星等,极力追求,达到不能自拔的地步,精神陷入痛苦之中,渴望早日从这种心理怪圈中走出来。从这封来信中可以判断出,这位女学生目前对那位女同学的特殊感情并非真正的同性恋,而应属于同性爱慕,是青年人进入性生理成熟但性心理尚未成熟阶段常常会遇到的一种现象。

    对于同性爱慕者来说也有个自我心理调整的过程,一方面可以积极求助,另一方面也不必自责、自卑和内疚。因为它既不是罪,也不是什么不道德或不健康,只是在各种先天或后天因素作用下性取向出现了偏差。纠正这种性取向偏差,主要应通过增强与异性的正常交往,提高自己的异性恋体验水平,早日返回属于自己生物学性别的行为轨道上来。另外,患者亦可到有关医院精神科求治,他们可以医治这种心理障碍或情感障碍,帮助患者摆脱痛苦。

    一般来说,青春期前后的同性恋趋向并不严重,只要处理措施得力,进行正确引导,使其感情冲动升华到事业与广泛的爱好中去;态度坚决,培养强有力的自持能力,学会自己利用抑制、分散、升华的手段来调节和平衡性欲的能力;进行适当的科学的性教育,鼓励青年人的正常社会交往,走出自我封闭的小圈子,建立与异性的正常交往,凡此种种均有利于预防和缓解同性恋倾向。, 百拇医药(马晓年 中国性学会性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北京性健康教育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