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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人群”管理反思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2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9期(总第2262期 2006.01.20)
     记者手记

    2005年应该是医院陪护工问题曝光最多的一年,在百度上搜索“陪护工”一词,弹出来的新闻无数,内容却不无外乎三个方面:首先是“陪护工管理成医院难题”,其次是“医院陪护工素质低、服务差”,最后就是“公立医院黑护工的‘非人’待遇”。不管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因素,记者认为这个时候将医院陪护工的问题摆出来非常有必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医院都已经将病人的非临床护理工作完全转交给医院陪护工。对于医院管理者而言,在往常的医疗服务当中,护士参与临床护理的工作已经非常繁重,而临床专业护理的人才严重缺乏,加上现在很多患者及其家属都对医院提出了除临床护理之外的生活护理,这给本身就人手不足的医院提出了挑战。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是市场的需求,对于目前大力提倡服务意识的医院而言,肯定不能对患者的需求没有反应。

    有人把陪护工称作医生、护士、病人之外的医院“第四类人群”,很显然,医、护、患绝对是医院的主角,有了“第四类人群”的出现势必要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如果由医院来主导陪护工的招聘和管理,陪护工的身份则是一个完全的医院人,那么陪护工的行为也应完全根据医院管理的要求来完成,这可以理解,也相对容易操作。但是,现在负责医院陪护工的选拔招聘的第三方代理公司大量涌现,对于医院而言,看起来好像是减轻了很多的负担,但是对于陪护工的管理以及陪护工人员素质和技术的考察也就变得不太明了了;就算是医院想去管理,一些因陪护工素质而难以避免的问题,医院管理者也是难以预见,这自然就成了医院管理的一个空白点。

    最关键的一点则是,陪护工的工作地点是医院,陪护工的服务对象是医院的主角——患者,所以没有患者会认为陪护工的服务和医院没有关系。无论是何种身份的陪护工,他们的一言一行还是代表着医院的,倘若因为护工的问题影响了医院的脸面,这个时候就算医院、医生、护士本身做得再好,也是得不偿失。

    因此,对于如何科学、规范地管理陪护工这个医院“第四类人群”,医院管理者不能不好好反思。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3期, 百拇医药(汪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