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42891
有感于农民工的职业危害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6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6期(总第1043期 2006.02.06)
     近日,有媒体报道:37岁的女工陈麒穗,在重庆巴南区渝南鑫光灯具有限公司电镀车间打工四个月,体内铬含量竟然超标一万倍!结果让医生震惊。经诊断,职业性急性重度中毒性肾病,需肾透析维持生命,而“黑心”企业却以“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承担陈麒穗的治疗费用。

    陈麒穗的处境令人同情,不仅是她家里“还有两个老人和两个儿子”、“家里的经济来源全靠她和爱人在外打工挣钱”,而且比她体内铬含量“超标万倍” 更震惊的是职业病防治的乏力。

    日趋严峻的形势表明,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有关报告数字称,中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以前对健康有害的一些工种都由工厂的正式职工来做的,能够得到国家基本的卫生服务和职业病防治服务,健康安全有一定保障。如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很多人从事了艰苦的、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这些农民工、短期合同工没有任何医疗保险,也不懂防范知识,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也被“忽悠”了,因此成为职业病的高危人群。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但在巴南区渝南鑫光灯具有限公司电镀车间这样的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连形同虚设的宣传都看不到。

    在陈麒穗遭遇中,不道义的企业主将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但笔者更希望能把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加快建立职业卫生执法监督体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和职业病救治体系,并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同时引导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将纳入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之中。这也许是治本之策。, 百拇医药(刘上峰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