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127316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着力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7日 光明网-光明日报
     目前,医疗诚信缺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究其原因,除少数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技术水平低等原因外,医疗市场的特殊性、医患之间缺乏沟通等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患者就医可以看作是一种经济行为和消费过程;医患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方拥有比较完全的信息,而需方则处于相对的信息劣势;拥有信息的当事人往往会隐藏对自身不利的信息,而着重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从而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并增加了使用者寻求真实信息的成本,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逆向选择是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它指的是医生在与外部患者的信息交流时,个别医生可能通过扭曲或隐藏信息等方式,以牺牲患者的利益来牟取他们的信息优势利益;道德风险是由事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它源于对医生在医疗服务中努力程度的不可觉察性,即患者难以观察或因成本太高而无力观察到医生的努力程度和服务效率,于是个别医生就有可能偷懒,为自己获取超额报酬。现实世界中,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属于正常现象,医院和医师也都是理性经济人,不是超脱的完全利他主义者。作为一定意义上的一种特殊契约关系,医患双方在整个医疗活动过程中,合约当事人只能通过增加某些手段,比如信号传递、风险分担来削弱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其对市场有效性和交易双方行为的影响,而不可能完全杜绝它。和谐的医患关系应是一种双向、互动、双赢关系,其实质是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
, http://www.100md.com
    医患双方要在诚信原则下进行充分交流,释放最大信息量,建立起真正的信任关系。医患关系首先是一种道德与诚信关系,同时也是一种各自承担责任的合约关系。作为一定意义上的特殊契约关系,医患双方在整个医疗活动过程中,都有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契约的法律效应和对相关内容的实施进行有效配合。为取得良好医疗效果,医患双方要在诚信原则下进行充分交流,双方要释放最大的信息量,从而达到双方的相互理解。由于医务人员占有技术信息和立场地位的优势,是医患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他主动真诚地与患者沟通,就能得到患者的理解认可和积极配合,减少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应真诚对待患者,根据病情为患者选择最佳的或者合理的医疗方案,不得不负责任地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不得滥用各种不需要的诊疗手段或昂贵的药品。患者应当信任并配合医务人员,告知与病情相关的真实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的与健康有重大关系的信息,不得故意制造医疗纠纷,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要完善供方激励和约束机制,切断医生收入与服务提供量的关系,抑制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在医疗市场上,医患关系中的病人很多情况下有求于医生,医生则施恩于病人,若没有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医务人员完全有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谋取私利,损害患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医疗服务的不当提供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过度提供。目前在医疗行业中大量存在的滥检查、大处方、使用高级别种类抗生素等现象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服务不足。其主要表现形式为防御性治疗,医生为回避医疗诉讼纠纷,对一些风险性较高的治疗措施采取回避态度,倾向于保守性治疗,这往往导致治疗时机的丧失。医疗行业的种种不正之风,虽然原因颇多,既有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医疗价格调整不到位,医生收入偏低等因素,也有医生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患者希望通过经济利益诱导改变其信息劣势,而医生又恰恰能凭借其技术特权和信息优势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同一医院的医生存在着态度、水平、努力程度方面的差异,若他们获得同样的报酬,且缺乏其他激励,那么对优等医生而言,他们会自动减少努力程度,在医院内可能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优质医疗服务输出会减少。因此,医院要通过评价、监督等行为,引入竞争机制,根据绩效差异拉开支付报酬的档次,激励医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改革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势必会提高医务人员寻租的机会成本,其败德行为必然会减少;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减少医生的执业风险和防御性医疗现象,给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行医环境。
, http://www.100md.com
    应建立医疗信息强制披露制度,激励供方减少逆向选择,引导患者理性就医和选择健康产品。目前,因患者缺乏对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进行事先判断的知识和能力所形成的信息不对称,使病人自主择医权实际上受到很大限制,加之供方的信息提供不足,且除了供方以外的渠道,公众搜寻信息的途径缺乏,使医疗信息这一公共产品失去了公用性。持续的信息公开将有利于减少医疗市场上的信息不完全,抑制市场欺诈行为,实现市场的透明和规范,保证患者得到与医院管理当局基本对称的信息,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医院之间的信息披露可由医疗保险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进行,制定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行为表现、价格水平、患者满意度等几方面内容的指标体系,以月或季度为单位对医院进行单项和综合评价,并将量化的评价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求重大信息的对称和信息信号的正确导向功能。在医院内部,可结合病人选择医生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的实行,向患者公布有关信息,提高服务和收费的透明度,以便患者根据医疗技术水平、诊治能力、服务价格、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选择就医,降低择医边际成本,并形成医院降低成本的社会倒逼机制,遏止过度医疗服务。

    要明确政府卫生职责,加强卫生政策导向和执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采用市场经济方式处理医疗服务体系公平、效率、质量三者之间的关系时,政府工作重点应放在医疗服务提供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方面,医疗服务效率问题主要通过适度的市场竞争以及付费制度改革来解决,医疗质量由医疗机构自身加上政府、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的监管得以维护。医疗服务供方之间的竞争可以活跃非价格竞争,包括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医德医风和医患关系,形成医疗行业诚信风尚。,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