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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多名官员的连续落马 到底说明了什么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8日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涉嫌受贿案发后,在“200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该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等数位司局级干部以及3位药品注司处级干部再次被检察机关带走。

    《京华时报》2月7日)

    短时间内多名官员连续落马,国家药监局的这场“地震”令人震惊,再次为规范行政审批权敲响了警钟。

    从已经掌握的情节看,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与某专门协助企业注册药品的民营研究机构的“合作”,实际上是这家收取药品生产企业数十万元“代理费”的民营研究机构,利用与审批人员的关系参与权钱交易,充当了掮客的角色。从行政许可申请人直接“公关”发展到由民营机构“代理”,这种变化昭示了审批权在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所能造成的危害。据报道:“仅2004一年,国家药监局便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而同期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有些‘新药’常常只是更换了剂型、包装或者添加了一点无用也无害的成分。但一旦被批准成为新药,就有可能身价倍增。”

    行政许可的设置,应该致力于社会的公正与秩序。但是,如果审批过程不规范,就会走向反面。国家药监局是自2001年起推进地方药品标准转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工作,并于2002年、2003年完成了所有地方标准品种转国家标准品种工作,所有药品统一使用“国药准字号”。从制度设计的初衷看,由于医药事关国民生命安全,上收审批权力的动机在于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但始料不及的是,“地标”转“国标”意味着企业必须重新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企业不仅通过“公关”额外增加了成本,而且一些不够格的企业也通过行贿获得许可,导致医药市场鱼龙混杂。

    新药审批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国家药监局负责人也有所觉察。去年新上任的药监局局长邵明立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批评药物申报“绿色通道”制度的漏洞。那么,本应使行政许可申请人受益的“绿色通道”,为何成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受理人勾结起来坑害患者的“灰色通道”?除去医药制造的专业性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之外,更在于审批者持有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很显然,尽管国家药监局新任负责人也对“灰色审批”深恶痛绝,但依靠领导的愤怒和良知遏止审批过程中的权钱交易,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审批政策的明晰、具体,审批过程的透明、公开,监督机制的科学、健全,加大对审批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才是使行政许可造福于民的治本之策。

    (四川公务员),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