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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看电视别超4小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6日 《健康时报》 2006.02.16
     对老年人来说,由于有大量的空闲时间,电视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伴侣”。但是老年人每天看电视的累计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以免引起“电视相关性眼病”。如持续看电视1小时,需要远眺10分钟。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加,眼睛调节力逐渐减退。而电视屏幕是由无数细小的荧光点组成,为了看清目标,眼睛双眼睫状肌和眼外肌始终处于不停调节状态,加之屏幕的闪烁和不适宜的背景亮度等,更增加了用眼负荷,进而出现视物模糊、眼酸胀痛、近视、青光眼急性发作等眼病。

    老年人看电视的距离应在屏幕对角线长度的5倍左右,不宜距离太近或太远。看电视时,不要把室内的灯全部关掉,应该让房间保持一定的亮度,比如开一盏5瓦左右的小日光灯或者是15瓦左右的白炽灯,但不要让光线直接照射在屏幕上。

    持续看电视后,如出现眼睛干涩、发红,有灼热感或异物感,甚至出现眼球胀痛或头痛,说明已经出现视觉疲劳症状,要立即停止看电视,并用湿热毛巾热敷双眼来缓解疲劳。如果通过上述处理,仍无明显好转,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