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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71065
关于完善《医院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 2006年第1期
会计制度,1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2固定资产及修购基金的核算,3增设“财务费用”科目,4增设“投资收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医院会计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就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几个问题进行简述如下。

    1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大批非公有制医院应运而生,特别是民办或慈善机构兴办的医院。然而非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如何进行,特别是非公立的非营利医院应该执行什么会计制度,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国家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非营利性医院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在我国大部分医院是国有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院,不具有营利性,但并不等于非营利性就不能盈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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