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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SOP).PDF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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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研究与信息

    Research Information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Vol.6, No.5

    May 2004

    第6 卷 第5 期

    200 4 年5 月

    丹参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SOP )

    ( 讨论稿)

    蒋传中 卫新荣 梁宗锁 王敬民 黄仁福

    (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商洛 726000 )

    1 丹参基地条件、组织及管理

    1.1 土质条件要求

    1.1.1 丹参最适宜的土质为较肥沃的砂壤土,要求

    土壤酸碱度为中性或微碱、微酸性,且梅雨季节无

    积水,耕作层土厚40 cm以上。

    1.1.2 土壤环境的重金属如汞、铜、镉、铅、砷、铬、六六六、DDT 的限量应符合《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

    准 》( GB15618 ~ 1995 )中的一级或二级标准。

    前茬为花生或病虫害易发生的地块不能作为基地。

    1.2 水质条件要求

    有可供灌溉的水源及设施,如水井、水库、河

    水及喷灌设备或水渠、水泵等,水质无污染,水的

    质量达到《 国家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

    ( GB5084 ~ 92 )。

    1.3 环境及交通等条件要求

    1.3.1 在药源基地 1 km 以内无产生污染的工矿企

    业,无“ 三废 ”污染,无垃圾场。

    1.3.2 交通方便,有公路可到田块,田间道路能通

    过耕作机械。

    1.3.3 基地必须实行“ 六统一 ”管理,即统一种子

    种苗、统一起垄移栽、统一施肥除草、统一灌溉排

    水、统一防治病虫、统一采挖加工管理,以稳定和

    提高药材产量和质量。

    1.3.4 基地实行“ 轮作倒茬 ”管理,至少 2 年倒茬

    轮作一次。

    1.4 组织及人员条件

    1.4.1 基地所在的乡镇必须配备一名专业技术干

    部,具体负责基地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每块基

    地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的1 ~ 2 名技术骨干。

    1.4.2 参与基地耕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本公司植物药

    业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培训,取得《 合格证 》的人员。

    1.5 基地确定程序

    1.5.1 有意建立基地者,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公

    司派员深入现场对基地环境、灌溉条件、土质及交

    通概况进行勘察。

    1.5.2 勘查后如符合条件,再采取土样和水样进行

    检测,符合规定者,可拟定为基地。

    1.5.3 拟定为基地的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合格

    者发给公司统一印制的《 上岗证 》;

    1.6 基地生产人员培训管理

    1.6.1 基地生产人员的技术培训由科研生产部负

    责,每年年初提出基地培训计划,纳入年度财务预

    算计划。

    1.6.2 凡从事基地生产技术指导人员,必须接受本

    公司组织的 GAP 基本知识和生产技术培训,并能

    够按 SOP 规程从事生产。

    1.6.3 每次培训前,生产部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培训

    方法和主讲人员,编制培训教材及多媒体等。

    1.6.4 培训内容 应包括基地选择的基本条件

    与要求、栽培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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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search Information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第6 卷 第5 期

    200 4 年5 月

    Vol.6, No.5

    May 2004

    收及初加工、农药和肥料基础知识及 GAP 基础

    知识。

    1.6.5 基地培训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集中讲

    座、播放录像、广播宣传、现场示范操作以及发放

    资料进行自学等方式进行。

    1.6.6 基地培训必须注重实际效果,培训结束后,应采取口试、笔试、现场操作等形式检查培训效果。

    达到要求的发给《 上岗证 》持证上岗从事生产。

    1.6.7 培训必须做好记录,将培训目的、内容、方

    式、参加人员、培训材料、考核结果及培训记录一

    并整理归档。

    1.7 基地管理

    1.7.1 基地按照“ 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范化管

    理 ”的原则进行管理。

    1.7.2 陕西天士力药源基地药材标准操作规程

    ( SOP ) ,是基地药材种植、田间管理和采收加工

    等全过程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基地药材生产的全过

    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强制执行。

    1.7.3 为了确保基地药材品种的纯正性,基地所用

    种子、种苗及种根统一由公司生产部进行调配,有

    偿供应。

    1.7.4 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基地规划、基地管理、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督促药农严格按药材

    生产操作规程( SOP ) ,进行种植生产和采收加

    工。

    1.7.5 公司质控部要负责药材生产全过程各个环节

    的质量监控;对基地的大气、土壤、灌溉用水等进

    行定期抽检。符合 GAP 要求者方可继续确定为基

    地;因环境变化不符合 GAP 要求的或不按规范标

    准生产的,取消其基地资格。

    1.7.6 对基地实行种植证管理,将其种植面积、产

    量、产品缴售情况均做好记录,作为考察基地的依

    据;对不按 SOP 要求操作的基地,不予收购其产

    品。

    2 引用标准

    2.1 GB 3095 ~ 96 《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

    2.2 GB 9137 ~ 88 《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

    度标准 》

    2.3 GB 3838 ~ 88 《 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

    准 》

    2.4 GB 5084 ~ 92 《 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 》

    2.5 GHZB 1 1999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

    2.6 200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 一部 )

    2.7 《 农药管理条例 》( 国务院2001年第326号

    令 )

    2.8 《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试行 )

    ( 2002,3 )

    2.9 国家外贸部《 药用植物及其制剂进出口绿色

    行业标准 》( 2001年 )

    3 丹参种子、种根质量要求

    3.1 品种

    3.1.1 本基地以陕西商洛原产的唇形科植物丹参

    ( Salvia miltiorrhiza Bunge )主要种源; 在科研试验的

    基础上,逐步推广优良丹参新品系 61 - 2 - 22。

    3.1.2 本基地使用的种子、种苗、种根由本公司统

    一检验调拨。各基地不得从外地自行组织种子、种

    苗和种根,以保证丹参品种的纯正。

    3.2 丹参种子的质量要求

    3.2.1 分等 丹参种子暂定为一等、二等两个等

    级,以丹参种子千粒重、饱满度、种子净度、种子

    发芽率、种子含水量为依据进行分等。

    3.2.1.1 一等 种子饱满、均匀、黑色,储运时

    间不超过1个月;千粒重不小于 1.6 g,饱满粒不低

    于 85%,生活力不低于85%,发芽率不低于 75%,净度不低于95%,含水量不高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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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2 二等 种子饱满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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