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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反性骚扰”重女轻男(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日 新京报
人大“反性骚扰”重女轻男
人大“反性骚扰”重女轻男
人大“反性骚扰”重女轻男

     ■报道回顾

     立法禁止性骚扰是“两会”热点

    ●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列入当年立法计划,禁止对妇女性骚扰已写入修订草案

    ●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著名性学研究专家李银河、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讲师崔克立做客本报与搜狐热线,与读者一起探讨反性骚扰立法问题。

    ■对话

     法律对“性骚扰案”仍有欠缺

    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邓丽称,将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

    对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法后的相关影响,以及我国目前妇女遭受性骚扰的状况等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邓丽。

    职场性骚扰比较突出

    新京报:从全国妇联工作中了解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国妇女在性骚扰方面主要遇到哪些问题?

    邓丽:通过近年来到妇联反映性骚扰问题的来信、来访,我们发现,工作场所的性骚扰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上下级之间,利用地位不平等进行性骚扰的投诉比较多,同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的黄色短信骚扰,群众反映也比较强烈。

    另外,由于性骚扰案件的隐蔽性特点,事后对其进行举证非常困难,有的受害者由于缺少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错失了取证的良机,这也成为保护性骚扰案件受害者、惩治违法行为的难点。

    定性处罚仍待研究探索

    新京报: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性骚扰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受害者,解决性骚扰案件面临的一些现实困难?

    邓丽: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性骚扰案件的规定还有欠缺,尤其在事前预防、事后举证、定性处罚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新京报:下一步,全国妇联将如何开展相关工作?

    邓丽:下一步,全国妇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全国人大有关法律的修改工作,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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