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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41959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日 新华社2月26日电
1总则,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5善后处理,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7预案管理与更新,8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