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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店店员将持证上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3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29期(总第2282期 2006.03.13)
     北京市药监局把建立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下半年将在全市全面开展起来。

    3月4日、5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西城和顺义两个区组织了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大约230多名药店店员参加了考试。西城区和顺义区是北京市药监局推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的试点,北京市药监局已经把建立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列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下半年将在全市全面开展起来。

    据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来英介绍,这项工作是从2005年夏天开始在西城和顺义两个区进行试点的。前期北京市局组织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对全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的教育状况、业务水平进行了摸底,在政策的框架设计上进行研究探讨。这项工作同时也得到了北京市劳动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两个部门将联手推进北京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考试大纲、建立题库、组织实施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将由执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药品调剂员、药品购销员等资格证书。方来英表示将通过两年的努力,在北京市零售药店建立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两年后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目标。目前北京市药监局已经组织完成了考试大纲的编写,设计了考试题库。今年下半年全市各区县都将开始组织考试工作。

    说起推行这项工作的初衷,方来英表示,药店不仅仅是简单的药品流通,药店店员也不是简单的卖药、收钱。药品是特殊商品,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药品的特殊性还表现在不同的药品针对不同的适应症,也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因此,店员应该具有比较高的药学专业素质,能够向消费者提供药学咨询服务、介绍药品相关知识、根据病人情况推荐适合的OTC药品、指导病人进行自我药疗。为了保障用药安全,必须提高药店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据方来英介绍,北京市目前药店从业人员的素质总体是比较高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在城市核心区药店的店员大部分都是药学中专或职高等毕业的,还有的具有多年的药店从业资格,通过了相关的考试。但在一些偏远的乡镇,以及一些新进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药监部门的考核。

    据介绍,北京市药监据局目前设计的初级准入资格基本按照职业高中的教育培训水平设计,要求店员掌握常见病症、常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知识,中药饮片的鉴别、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等。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29期, 百拇医药(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