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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选用安眠药
     对于安眠药的使用,目前普遍存在两种极端:一是滥用,长期依靠安眠药催眠;二是怕用,即便很严重的失眠,也不敢吃一片安眠药。这都是不对的。研究证实,失眠多是由躯体内外因素影响的结果,可分为原发和继发两种。前者原因不明,多见于精神疾患;后者多继发于生理、心理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如细菌性感染、伤痛、急性心理应激(生活事件刺激)、环境改变(如噪声大、初到新环境等)等。

    目前,常用于治疗失眠的西药主要有:唑吡坦片(思诺思、乐坦)、唑吡酮(忆梦反)苯二氮类,如安定、硝基安定、舒乐安定、氯硝安定、阿普唑仑(佳乐定)、咪唑安定、劳拉西泮(罗拉)等;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鲁米那)、司可巴比妥;二苯甲烷类,如安泰乐等。

    继发性失眠多持续时间短暂,一般不超过1周,不需服药,通过改善躯体情况,调整心理,劳逸结合,消除环境的不利因素,失眠可以缓解。失眠超过1周者可适量短时间服用以抗焦虑为主的催眠药,如安定、利眠宁、芬那露,并配合谷维素、维生素B1、脑力静等,如效果不好可换成佳静安定、舒乐安定、罗拉。对有精神疾病患者的失眠,以抗精神病药物为主,辅助催眠药。但用药时间和品种也要限制,最好不超过一个月,如需要一段长时间用药,要1~2个月调换一次药物种类,严禁一种药物使用超过3个月,以防药物产生耐受性或成瘾性。

    依照失眠具体情况的不同,还可将失眠分为入眠困难(辗转反侧不能入睡)、睡眠不沉(易醒多梦)、早醒后难睡(凌晨3~4点或更早醒)和夜间多梦。对此要针对性地选药。

    ▲入睡困难型:对入睡困难的失眠病人,要用超短效类药物,这类药物半衰期短,只有0.5~3小时,服用后可使病人很快入睡,且第二天起床没有酒醉感,如唑吡坦片(思诺思、乐坦)、司可巴比妥、氯硝安定、咪唑安定等。

    ▲早醒失眠型:对早醒的失眠病人,应采用中效或长效类药物,这类药物半衰期长,为12~15小时,可延长总的睡眠时间,如硝基安定、鲁米那、安眠酮等。

    ▲睡眠质量差、梦多型:对维持睡眠困难、恶梦频频的失眠病人,可选用中效类药物,这类药物半衰期稍长,为6~8小时,可加深慢波睡眠并缩短其时间,如舒乐安定、唑吡酮(忆梦反)、劳拉西泮(罗拉)等。服用安眠药应当注意:本类药物尤其是作用时间较长的镇静催眠药,用后常有延续效应,次晨出现头晕、困倦、精神不振、思睡等。因此,服药的患者不可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以免发生事故;其他中枢抑制药物,如抗组织胺药、镇痛药以及乙醇等,与本类药物合用时,能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特别是与乙醇同用时,对中枢系统有协同抑制作用,可出现严重的后果;儿童一般不应使用安眠药,除了偶尔用于治疗儿童夜惊和梦游症;对于老年病人,也应慎重使用,因为用药之后可能会出现意识模糊;老人服药后要防摔倒;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肝功能严重障碍者禁用,尤其是巴比妥类药;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忌用,尤其是妊娠开始3个月及分娩前3个月。(长虹)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