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营销.药店
编号:10974528
卖药不能靠“忽悠”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4.06
     案例:某企业有一个增强免疫力的生物口服液,是OTC产品。在招商中,该企业巧妙运用了很多“高科技理论”包装产品,同时向代理商承诺:未来企业将在央视投入1亿元的广告,在招商前通过各种媒介造势,宣传产品的市场前景;预计年销售额将达到10亿元等。经过几番努力,企业招商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达到几千万元。但俏侍夂芸炀统鱿至恕J紫仁瞧笠党信档墓愀嫱度氩⒚挥卸蚁郑矶?br>“高深”的科技理论在临床上并没有得到相关领域专家的认可,产品在终端始终没有形成有效销售,很多货物只是从这个仓库转移到那个仓库。然后,代理商纷纷要求退货。这时,更让代理商们恼火的情况发生了,当初与他们签订合同的该企业的全国总代理,竟然逃之夭夭了。

    分析:中国药品代理商大联盟秘书长程雪翔指出,从这个失败的营销案例中可以发现,药品营销是有其特殊规律的,那就是药品想要形成销售,其药理本身一定要有严格的学术依据,还要经过临床循证医学的验证,得到相关领域临床专家的认可,明确其功效。此后再通过学术推广,才可能最终形成市场。药品营销不能像前几年保健品销售一样,凭空创造一个“概念”,通过各种手段“忽悠”消费者,捞一笔就跑。现在的药品市场通过整顿,正在日趋规范,商业贿赂等手段在药品销售中已经愈来愈行不通了。因此,如果产品本身没有价值,最终就不可能在市场上分一杯羹。确实有功效的产品,也需要通过学术推广,才能促成销售,占领市场。

    从这个案例中应该吸取的教训是,代理商在选择品种的时候一定要理性,不要轻易被一些天花乱坠的“高科技”理论和招商企业自己描绘出来的产品市场前景所迷惑。要知道,消费者已经越来越成熟,他们已经学会在“玄妙”的理论面前捂紧钱袋。因此,代理商面对企业的宣传,一定要冷静分析产品未来的市场前景,同时结合自己的资源特点,再决定是否要代理这个产品。

    文/张旭,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