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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3988
未婚妊娠妇女心理及社会因素调查分析与对策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妇产科学杂志》 2006年第1期
     【摘要】 目的 通过对未婚妊娠妇女心理及社会因素的调查研究,分析其原因、制定出对策,以减少非意愿妊娠,促进妇女的身心健康。方法 采用回答问卷无记名调查方式。结果 未婚妊娠妇女的年龄分布多在19~24岁之间,占90%以上,且多未采取避孕措施。结论 应对未婚青年进行广泛深入的性道德教育,使未婚妇女获得健康的性知识及避孕方法。

    【关键词】 未婚妊娠;性教育;性道德;避孕

    未婚妇女妊娠是棘手的社会问题,为防止和减少未婚妇女非意愿妊娠,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笔者对300例未婚妇女就心理及社会因素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以了解未婚妊娠妇女的基本情况,探索其影响因素,为未婚妇女的性教育及防止非意愿妊娠提供参考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到医院就诊,要求终止妊娠的未婚妇女,共300例。

    1.2 方法 调查采取回答问卷的方式:由所选择的未婚妊娠妇女自己或调查员按调查表的内容逐项填写,然后由门诊医生或护士严格审查,调查登记除法律需要,任何信息不可被泄漏,以解除未婚妊娠妇女的后顾之忧。

     2 结果

    2.1 未婚妊娠妇女的一般情况调查 300例未婚妊娠妇女中,年龄最大27岁,最小16岁,平均20.18岁,具体年龄分布见表1。

    表1 300例未婚妊娠妇女年龄分布(略)

    在300例未婚妊娠妇女文化程度与职业调查中,具有初级文化程度的占78.66%(其中包括初中、高中、中专)。在这些人群中有工人、农民、职员、个体户、待业、无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人员,其中待业、无业、个体、服务业者占39.33%。

    2.2 未婚妊娠妇女的月经初潮 月经初潮年龄最小11岁,最大18岁,平均12.18岁,详见表2。

    表2 300例未婚妇女月经初潮情况(略)

    46.67%的妇女在11~16岁开始关注异性,89%的妇女在13~18岁有单独和异性约会史。

    2.3 未婚妊娠妇女的心理因素[1] 调查显示32.67%的妇女认为贞操是一种传统观念,并不重要;80.33%的妇女认为,婚前性行为不是什么大问题。调查结果见表3。

    表3 300例未婚妊娠妇女发生性行为的意向调查结果(略)

    2.4 未婚妊娠妇女的社会因素

    2.4.1 文化因素 认为自己是从书刊、网站、影视获得性知识来源者较多;通过医学书刊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获得的较少;在家庭教育方面只有2例能够就性问题进行交流。调查结果见表4。

    表4 300例未婚妊娠妇女性知识来源调查(略)

    2.4.2 社会意识形态 社会环境中不健康的因素:如婚外情、一夜情、包二奶、色性服务等对青少年乃至成年人影响危害较大;恋爱、婚姻观念的改变导致了离婚率、未婚同居率逐年升高,是导致未婚妇女妊娠的主要因素。调查结果见表5。

    表5 300例未婚妇女社会关系、状态调查结果(略)

    2.5 未婚妊娠妇女避孕措施状况调查 多数妇女知道避孕,但对避孕方法的了解有限,避孕失败的原因主要是采取避孕措施不力、方法不对,对避孕失败所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调查结果见表6。

    表6 300例未婚妊娠妇女避孕措施调查结果(略)

     3 讨论

    现今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营养的改善,带有性刺激书刊、杂志的泛滥,促进了青少年性生理早熟;其表现为月经初潮前移,性成熟前倾,性行为向低龄化发展;有的11~12岁开始对异性关注,12~13岁便有单独异性约会。这个时期青少年生理上变化很大,月经来潮,第二性征出现,生理上具有了生儿育女的条件,但心理上稚气未脱,自控能力差,是非观念不清,容易由于性无知造成情绪波动,容易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和诱惑。青少年到了青春期开始关注异性并与异性交往,但心理、智力、情绪、意志、性自控能力、品质等方面处于不稳定状态。这种由于躯体成熟与内心幼稚的差距,生理发育与心理发育的差距,易造成人格错位。

    近些年来,不健康的性道德观念泛滥,如色情服务、婚外情、包二奶、一夜情等,造成了未婚同居逐年升高。黄色书刊、网站、影视也防不胜防,影响了青少年乃至成年人的性道德观。健康的性道德教育显得乏力。调查显示:从学校、科教、父母及计生宣传中得到的性知识很有限,性道德规范教育几乎空白,科学的性教育远不如社会污染对青少年影响深刻。

    在避孕知识方面,多数未婚女性是知道的,但由于性关系处于一种不健康的状态,多数未婚女性羞于对避孕方式、方法更深入地了解,没有可靠的避孕措施,且对避孕失败所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

     4 对策[2]

    4.1 学校、家庭、社会有关团体应对不同阶段的未婚女性适时进行性道德观教育 从青少年期开始抓起,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除进行系统的生殖健康教育外,同时也要进行性道德规范教育。学校的教育很重要,不应流于形式,特别是从小学高年级到初高中尤为重要,遗憾的是中小学对这方面的教育涉及甚少,甚至空白。对异性交往,粗暴干涉较多,教育引导甚少。

    我国家庭对孩子的关心重要在学习、身体方面,对道德素质教育不足,性道德教育采取任其自然和回避,少有与孩子交流及指导,导致了许多青少年性意识及道德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潜移默化、刻骨铭心,父母切不可忽视对孩子的道德素质教育;要积极地关注孩子每个生理阶段的人格道德变化,以利正确疏导。

    4.2 建立各种适合未婚女性接受的咨询服务机构 进行性教育的时机和场所很重要。从生理、心理发展规律来讲,某一阶段、某一层次需要不同的性知识指导,而场所影响教育的效果。学校、社会、卫生部门、计生机构义不容辞。设立一定的场所,专人专管,由熟知未婚女性青少年心理教育的专家、医务人员为咨询师,对未婚女性进行系统的生殖健康及性道德规范教育。通过咨询,减轻未婚女性产生的羞怯感,触动隐私、意欲尝试又不知后果的盲目感,减少他们的好奇心及通过非正常途径的窥视。性道德观的调节两性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帮助未婚女性建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以对抗目前社会上泛滥的不健康的性关系。

    4.3 卫生、计生部门对未婚女性进行系统的生殖健康教育和避孕指导 从生理到心理方面的专业指导有助于未婚女性对生殖健康知识的全面了解,解除未婚女性对性神秘感和好奇心。避孕知识的指导尤其重要,需要专业人员对各种避孕工具、药具的正确使用及副作用等做详尽介绍,同时要告知避孕失败后如何补救,终止妊娠及终止妊娠后可能会造成的种种不良反应及危害。

    但遗憾的是我们目前的医疗卫生机构,计生部门并未发挥这方面的作用,而妇女也多是在需要终止妊娠和采取长期避孕时才到医院去,在医院也只注重医疗手段、生殖健康与避孕知识咨询,要么留于形式,要么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设置。

    鉴于以上调查分析,希望全社会齐抓共管,建立健康的性道德观念,减少未婚女性非意愿妊娠发生率,确保未婚女性的生殖健康。

     【参考文献】

    1 王有权.中华临床心理与应用心理学研究.大连:大连出版社,1997,708-710.

    2 孙沐寒.性教育文集.长春: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91,34-52.

    (编辑:巨岩琳)

    作者单位: 450002 河南郑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院, 百拇医药(金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