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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济困医院将有标准可循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3期(总第2297期 2006.04.14)
     本报讯 4月10日,在卫生部举行的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惠民济困医院、器官移植来源、药品招标等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毛群安给惠民济困医院列了6个特点。这6个特点被外界视为惠民济困医院的6条标准。

    毛群安说,卫生部倡导的惠民济困医院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必须是政府举办的医院,而且对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也就是收支两条线管理;二、这种医疗机构是面向普通人群的,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应该实施费用减免政策;三、这类医疗机构主要采取适宜医疗技术,采购同质低价药品,医院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加成;四、应该是综合性医院,以治疗常见病、慢性病为主;五、这些医院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六、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于一些民营医疗机构也打出了惠民医院牌子的举动,毛群安表示,建立惠民和济困医院是全社会的责任,卫生部欢迎民营医院加入这项工作。但是地方政府有责任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卫生部坚持认为真正的惠民济困医院应该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

    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正在对各地开展惠民济困医院的工作进行调研,并将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子文)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14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