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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要找好诉求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7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4期(总第2298期 2006.04.17)
     在医药保健品的市场推广中,很多药企在做广告时过多关注了“我有的东西”,而忽视了消费者“想要的东西”,也就是说广告的诉求点有些错位。业内人士称这种广告为推销广告,而不是诉求广告。当药企把过多的精力用在了推销上时,就会提高营销成本。比如因为广告诉求不明确,药企还要通过另外的形式或途径向公众作宣传解释,如此,不仅增加了药企在营销资源上的投入,还有可能贻误了商机,失去通过广告辛辛苦苦吸引过来的目标受众。因此,药企在设计广告时要找好诉求点,针对产品的推进程度选择合适的诉求目标,从而提高营销质量。

    新产品刚上市时,药企应关注新产品的利益点,应把精力放在产品功效上,即告诉公众使用产品所能得到的某种利益,这样更容易使公众接受信息。有些药企投放广告没有阶段性,一开始就宣传企业品牌,或者只是强调产品的个性,这等于过早地把产品带入成熟期,实际上是不成熟的营销战略。试想:公众不知道产品的功效,怎会对品牌感兴趣?

    当产品的利益点逐渐被公众认同后,药企可以开始宣传产品的品牌,或者在宣传企业品牌时带动产品品牌的宣传,并进一步策划该产品的个性品牌,使之逐渐独立出来,从而提升产品的知名度。这时药企应注意的是:操作一个新产品时在广告投入上要持之以恒,应避免中途不停地改变传播战略,或者改变产品的利益诉求点。有的药企混淆了企业品牌与个性品牌,总是拿企业品牌说事。殊不知,多数公众忠诚的是产品,认知的是企业,多数情况下,公众购买行为是冲着产品个性品牌去的,而不是企业。因此,药企要清楚自己的企业品牌确实过硬了时,才把精力放在品牌策划上。否则还是应专注于个性品牌的传播。

    当新产品在市场上有了一定发展后,药企做广告时就应结合产品品牌推广自己的营销理念,比如产品的经营理念,以及产品的承诺、售后服务等等。这些会为成熟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有的药企在力推某产品过程中,经常阶段性地更换广告画面和内容,这是必要的,这就是遵循了产品不同成长时期的不同市场需求。但值得注意的是,药企根据产品的推广进程选择合适的广告形式时,要能有效地提升产品形象的内涵,这样才会有利于今后的品牌传播。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44期, http://www.100md.com(马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