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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治理“一药多名”现象药店药学服务水平待提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4.17
     为了遏制“一药多名”带来的诸多弊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依照《通知》,自2006年6月1日起,药品商品名称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br>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应当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规定》则要求,自2006年6月1日起,药品说明书应包含有关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以指导消费者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的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引起不良后果的,由该药品生产企业承担。

    这样一来,药品名称必然日渐统一,说明书也将越来越规范,因此就有人认为,今后药店药师的工作该轻松了,只要告诉患者“依说明书用药”就行了。但对此,笔者却有不同的观点。严格治理“一药多名”、规范药品说明书将对药师的药学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比如过去常用的硝苯地平普通片,每100片才两三元钱,价格确实便宜。但由于该药作用时间短,患者体内药物血药峰谷差别大,因而容易引发不良反应。而通过改变剂型,如生产成硝苯地平控释片,使药物有效成分衡速释放,就能避免血药浓度的大起大落,从而实现平稳治疗。但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成本高,控释片价格自然就要高很多,通常每粒就要1元钱,不过尽管如此,后者仍然是“物有所值”。但普通消费者很难区别二者,这就要求药店药师肩负起“解释”的职责,告诉消费者后者之所以贵的原因,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药品。

    此外,目前许嘟谝┢泛屯庾省⒑献食Ъ疑囊┢罚渌得魇榇蠖喾浅?br>详细,甚至是一本“小册子”。新政策的出台,要求今后的国产药品说明书也要尽量详细。但是作为普通消费者,他们不可能对说明书上介绍的药品知识完全掌握,这就需要药店药师首先把说明书吃透,将其提炼、简化并用通俗的语言告之消费者。另一方面,不少患者看到药品说明书上罗列了很多不良反应,就会产生畏惧情绪,甚至拒绝服药,这也需要药师向其作耐心细致的解释,消除患者的不良情绪,并告诉消费者,不良反应中的很多都是发生率非常低的,与其所能给患者带来的治疗作用相比,利远远大于弊,因此要正确对待不良反应;患者只要按照说明书和医嘱用药,用药后注意观察,发生不良反应时及时和医生联系,一般不会产生严重后果。

    文/常怡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