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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药械稽查“耳目”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7期(总第2301期 2006.04.24)
     当前,市场上制售假劣药械的行为出现新的特点,违法销售手段越来越隐蔽,案件线索的发现越来越难,给药械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甚至让基层执法人员感到现在的稽查路子越走越窄。这一现状提醒我们,要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行为仅靠基层局有限的执法人员远远不够,而加强药械稽查“耳目”的培养,强化举报信息的收集,已是基层局拓展案源的重要手段。笔者结合基层局工作实际,就稽查“耳目”的培养谈一些个人见解。

    一是加大与相对人的感情交流。从意识上摒弃“我是管理者,你是被管人”的思想,从行动上与相对人交朋友,从稽查角度上对相对人进行耐心引导,使其相互监督并提供出具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二是在原有信息来源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一批“耳目”。与执法人员单线联系,对其提供的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案值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此举有利于促进较大案源的及时发现。

    三是有选择地在相对人中培养“耳目”。相对人对药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非常熟悉,也最易知悉一些内幕。因此,加强对这些“耳目”的培养,有利于执法人员获取内幕信息,从而发现更有价值的案源。

    四是广泛发动群众,进行检举揭发。消费者是制售假劣药械行为的最终受害者,对此深恶痛绝,希望尽快肃清药械市场。因此,执法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制售假劣药械的危害性和开展药械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广为公布举报电话、邮件地址,号召群众踊跃举报,形成全民支持、参与药械稽查的良好局面。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47期, http://www.100md.com(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