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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前体重指数和妊娠期体重增加程度均影响早产危险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7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在超重或肥胖妊娠妇女中,妊娠期体重增加过少或过多与早产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美国亚特兰大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Dietz医师等的一项研究表明,妊娠前体重指数和妊娠期体重增加的程度均与早产危险相关。

    Dietz医师等对1996年至2001年间分娩单胎婴儿的113019名妊娠妇女发生极度早产(妊娠20~31周)和中度早产(妊娠32~36周)的危险进行了评估。研究者把妊娠期体重增加的平均值(kg/w)分为极低度(<0.12)、低度(0.12~0.22)、中度(0.23~0.68)、高度(0.69~0.79)或极高度(>0.79)。把妊娠前体重指数(kg/m2)分为低体重(<19.8)、正常(19.8~26.0)、超重(26.1~28.9)、肥胖(29.0~34.9)或极度肥胖(≥35.0)。他们分析了所有妊娠妇女妊娠前体重指数和妊娠期体重增加与早产危险的关系,并校正所有病例中的协同变量,以排除并发症的影响。

    结果表明,在所有参试妇女中,有8.7%发生早产,其中1.1%为极度早产,7.6%为中度早产。早产妇女中,16%妊娠前体重低于正常,而29%妊娠前为超重、肥胖或极度肥胖。大多数妊娠妇女在妊娠期的体重每周增加0.69~0.79 kg。妊娠期极低度体重增加与极度早产之间存在较强关联,并会因妊娠前体重指数的不同而变化,其与妊娠前低体重之间的关联最强(校正OR=9.8),与妊娠前极度肥胖之间的关联最弱(校正OR=2.3)。对于妊娠前超重或肥胖的妇女,妊娠期体重极低度增加与中度早产之间无关联,而对于妊娠期体重极高度增加的妇女,不管其妊娠前体重指数如何,发生极度早产的几率约增加1倍。[Epidemiology 2006, 17(2)∶ 170]

    研究提示:如果妊娠妇女在妊娠期的体重增加很少,即使她们在妊娠前超重或肥胖,其发生早产的危险也将增加。如果妊娠妇女在妊娠期的体重增加过多,不管其妊娠前的体重指数是多少,发生早产的危险性也会增加。,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