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974836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条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530期
     (记者张东风)为贯彻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条件》,以推动在各省开展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

    示范县需要达到9个条件: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将其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两网”建设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二、县、乡两级政府要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有专职协管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设施,有经费,建立工作档案。三、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并正常运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对农村涉药单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辖区内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四、建立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建有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五、有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聘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责权利明确。能定期对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开展专业培训。六、围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辖区内呈现出公众关心“两网”建设、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社会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七、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乡(镇)村药品零售企业全部通过GSP认证。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房管理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健全,仓库设施完备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药品摆放陈列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品购进、储存活动规范,记录完整。九、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到村,药品供应渠道畅通。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做到“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机结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