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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73749
校园安全与中小学生伤害现况
http://www.100md.com 《中国学校卫生》 2006年第2期
安全,,安全;创伤与损伤;学生保健服务,参考文献
     【关键词】 安全;创伤与损伤;学生保健服务

    1992年由同济医学院刘筱娴教授主持,卫生部妇幼司和国际儿童基金会联合在我国5个妇幼卫生项目县进行0~14岁儿童伤害死亡调查,1995年首次报道了我国青少年伤害死亡的调查结果[1]。1996年江苏省武进市第1次应用我国自己拟定的伤害界定标准,对中学生伤害发生情况进行现场调查,1997年首次报道了中国青少年伤害的发生率[2]。10 a来,全国已有27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对青少年伤害的发生和/或死亡情况进行调查或资料分析,目前检索到有关青少年伤害的文章已超过100篇,其中以广东、宁夏、浙江、安徽、甘肃和上海现场调查的样本量最大,资料也较完整[3-11]。

    中小学生伤害有非故意伤害、故意伤害和突发伤害事件3类。(1)非故意伤害,指无目的(无意)的伤害,如交通伤害、意外中毒、跌倒/跌落、烧伤/烫伤、碰伤/撞伤等;(2)故意伤害,指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害或加害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如斗殴、行凶、绑架、自杀、谋杀、枪击、性袭扰等暴力行为;(3)突发伤害事件,以学校师生为侵害对象,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事件,如爆炸、火灾、毒气或化学毒物泄漏、集体劫持和自然灾害等天灾人祸和重大事故造成的群死群伤。

    学生在学校中发生伤害的主要原因包括:(1)由安全措施不完备的校内生活与学习设施所引起,如教室、厕所、宿舍、楼梯、操场等场所,以及危险建筑物倒塌引起的伤害,此外,校园内的栏杆、围墙、水泥地面等也可能成为学生的“隐性杀手”;(2)学生在正常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校外活动中的伤害(如跌倒、溺水、坠落、推搡和磕碰等);(3)校内外交通事故;(4)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爆炸等突发事件;(5)抢劫、绑架、凶杀、毒品、勒索和性侵犯等社会性侵害或校园内暴力。溺水是青少年第1位伤害死亡原因,每年有3万中小学生命丧“黄泉”。2004年深圳市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53人中,溺死28人;广东省在2005年6~8月,茂名、珠海、汕头、汕尾和三水等地共有33名中学生遇溺身亡,仅茂名市8月6~8日3 d中就有10名学生游泳淹死。

    交通伤害已成为导致中小学生伤亡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有关部门所公布的数字显示,车祸每年至少造成3万多中小学生伤亡,平均每天有12名中小学生死于车轮之下。2005年4月28日诸暨市暨阳小学的总务主任在校园内驾车,因操作不当接连撞伤14名学生;2005年5月9日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小学9岁的女孩许悦在自己的学校门口,被一辆由校内开出的大货车挤死在校门的门柱上;2005年11月15日清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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