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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优势≠竞争优势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52期(总第2306期 2006.05.10)
     无论优秀的营销策划方案是由企业内部提供的,还是由外部策划机构提供的,笔者认为,从企业竞争战略和发展战略看,它不能等同于企业的竞争优势。

    在这方面,一些成熟企业或品牌企业的思路值得关注。如西安杨森、天津史克、复星医药、扬子江药业等,无论是否外聘策划咨询公司还是公司的市场部主导营销策划,其方案都有如何与企业内部组织架构、企业发展战略配套的问题。预支或透支营销资源的事,在这些稳健型企业里几乎不太可能发生。这些有着自己的发展战略和清晰目标的企业,从来就没有把营销策划的优势等同于企业的竞争优势。有些时候,甚至还有意放低营销策划的姿态,着重于对企业长效竞争优势如生产、研发、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打造。

    许多中小企业或代理商,在生存环境日益险恶的情况下,大多指望迅速形成营销策划优势,进而形成显著的市场竞争优势,从而使企业产品销售与回款大幅增长。如果这些企业的组织管理、后勤保障、支持系统等能迅速跟上的话,营销策划的优势也可能有助于企业竞争优势的形成。然而不幸的是,能跟得上的企业并不多见,更多的企业要么是连营销策划的优势都没有形成,或者有了这个优势却不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发挥这个优势,内部组织管理跟不上,或者快速跟进的同质化竞争者很快就超越了自己,挤占了市场。

    我们应承认策划的重要,但同时也要承认执行同样重要,企业的其他服务部门也一样重要。如果一味地只强调一点,那么企业就会发展成为一个畸形儿。如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当然只有被动挨打的份了。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52期, 百拇医药(利剑 三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