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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最低标准,多少院长可问心无愧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4日 大众日报
     5月11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2006年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卫生部提出好院长标准,指出医院院长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根本上说,是落实医疗服务宗旨,维护医院公益性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尽心竭力为患者解除病痛,恢复健康。“背离了这个方向,就不是一个好院长。”(5月12日《中国青年报》)按理说,这个好院长的标准是最低标准,也是每个公立医院都应该做到的,是基本的要求。然而,在当下,有多少个医院的院长面对这些标准能够问心无愧地说自己是个好院长?

    从“落实医疗服务宗旨,维护医院公益性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尽心竭力为患者解除病痛,恢复健康”这个标准,折射出医疗体制之痛。近年来,“天价医疗费”频频出现大处方、过度服务收费已成了一些医院牟利的不二法宝。而因病人押金不够,医院拒收治病,医院遗弃病人最终导致病人死亡以及一些医患纠纷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个别医院的这种冷漠让人寒彻骨髓。

    笔者以为,一些医院出现上述问题,院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如果把这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医院院长的身上,也是不公平的。想来,这些院长们当年在医学院做学子时,师长的教导一定是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为宗旨的,当上院长后,想做一个好院长也是大部分人的奋斗目标。出现一些医院院长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的滑坡,更应该从体制上找原因。

    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本身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一方面要让公立医院承担起公益的职责,另一方面又没有给公立医院增加财政投入,如此一来,医院只能陷入牟利的怪圈。还有监督力度的不足导致医院院长权力过于集中,存在一定的腐败问题等。

    笔者认为,好院长是医院的一面旗帜,也是一个坐标。只有好的体制,才能孕育出好院长。而在缺乏足够有力的体制规制力的社会中,好院长也会成为稀缺资源。笔者相信,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得到深化,体制不断完善,出现越来越多的好院长将不再是一种奢望。, 百拇医药(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