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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引导药店规范药学服务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5.16
     本报山东讯 近期,山东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莱城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规范药品名称的相关要求,对辖区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引导药店规范药学服务。

    检查中,该局要求零售药店对有不同商品名的同一药品,必须在分类定位存放的基础上,集中摆放在一起,营业人员在销售这些药品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和价格差异。同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积极主动向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用药常识,帮助消费者增强合理用药意识,提高药品识别能力,做到安全用药、明白用药。

    (郭增辉 刁振祥), http://www.100md.com(郭增辉;刁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