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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单体药店『分类』掠影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7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55期(总第2309期 2006.05.17)
     前些时候,我在惠州碰到了一家看上去挺不错的单体药店。老实说吧,我之所以会对那家单体药店的印象如此深刻,是源于一个小小的乌龙:出于职业习惯,我在街上闲逛时,眼睛老是不由自主地往药店里瞟,也许那一带不算好地段吧,看到的多是些10平方米左右的小型药店。晃了好几家后,猛然瞄到一家约摸80平方米的“大店”,惊喜!溜达进去扫了一眼,终于看到了与之前药店挤在小小柜台里不一样的摆放方式——熟悉的开放式货架!嗯……看它的店面布置和墙上挂着的“医保药店”牌子,搞不好是连锁药店呢!

    “嗯,请问,你们药店还有没有其他分店啊?”我突然对一个坐在收银台里整理资料的貌似营业员的人发问。

    “啊?”那人盯了我好一会儿,有些迟疑地回答,“我们是单体药店啊。”

    “……”尴尬的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暗自发誓要把自己急躁的性子改改。

    “呵呵,你是第一次来这城市吧?”那人突然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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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乎意外的是,我那愚蠢的发问竟然很顺利地把初次见面的陌生感打消了,一问,才知道他就是这家药店的负责人,朱店长。

    “规范管理是对自己负责”

    “这家药店是在2002年的时候由我一个亲戚开的,后来他要忙其他事情,就把店面交给我打理了。”朱店长的目光移向店门外来来往往的行人,据他所述,当年从广州某医学院校毕业的亲戚看到药品零售业的迅猛发展,十分心动。在认真观察了广州药店的业态后,他回到老家就开了这家药店。当时国家已经提出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这位亲戚在设计店面时就仔细考虑了药品的摆放,诸如分类标识等也是在朱店长接手前就安排好了。

    “他对药品的摆放非常重视,对药店的管理也一样,”朱店长有些感慨地把目光转到药店里,“他经常跟我讲,规范管理是对自己负责。”

    提到规范管理,自然离不开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分类管理,在药品零售业内已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话题,但对一般老百姓,尤其是不常买药的老百姓而言还是挺陌生的。朱店长的药店在该市的汽车客运站旁,既非生活区,也非商业区,主要的顾客是来往的行人或游客。这些顾客凭处方购药的意识很淡薄,除了中药方剂会先开方后购药以外,顾客购买药品总是习惯于口头指定某一药品,或是由营业员推荐。朱店长碰到的很多顾客都没把处方当作购药凭据,也不让药店留存备查。特别是某些因突发情况到药店购药的顾客,他们图的就是方便、便宜,药店坚持索要处方的话,他们要么离开,要么在营业员的推荐下购买可替代的OTC药品。总之,朱店长每个月收到的处方单少得可怜,而他也有意减少处方药的采购。“反正我是以保证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为底线。”他耸了耸肩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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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药店销售的处方药不多,但是作为质量负责人的药师还是必须的。“幸好我自己就是药师。”朱店长笑了。可能是受到前任老板的影响,朱店长十分赞同“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在与他的谈话中,我可以感觉到他对某些药店执业药师或药师经常不在岗,药店质量负责人虚挂其名流于形式的现象难以理解。“这是对自己药店不负责任的做法。”朱店长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药店的名声是会受很大损伤的。”

    聊天的时候,朱店长不小心透露,有些单体药店的从业人员仅参加了监管部门的上岗前培训就上班了,对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及药品分类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不熟悉。朱店长指出,虽然药店的工作积累可以熟悉药品的功效、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但还是无法确保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处方药。因此,最理想的方法还是加强药店员工的全员培训。“单体药店的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更是需要全员培训!”朱店长态度很坚决,“营业员一定要熟悉自己分管柜台的商品,知道药品别名、俗称、传统译名等习惯用法,熟悉药品的适应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法用量、剂型、生产厂家等,这样才能安全有效地把药品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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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望向“医保药店”牌子的目光出卖了我,朱店长在讲完他对规范管理的看法以后,突然补充了一句:“由于药店规模比较大,经营品种不少,所以我们在申办医保药店时还是挺顺利的。”因为是医保药店,所以更要规范管理,他大概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吧。

    先按功能分,再按种类分

    跟朱店长聊了好一会儿,几位顾客走进药店,趁着朱店长招待顾客的间隙。我正好仔细观察一下这家单体药店——

    刚进门的第一个自选货架摆放的是保健食品。后来据朱店长解释,这样安排的原因是保健品的包装比较大,颜色也比较醒目,货源和老百姓知道的品牌相对多一些,容易吸引顾客眼球。另外,保健品也非必需品,顾客通常是看到包装才会突然想要购买,所以摆在第一个自选货架是很有必要的。第二个货架摆的是常用感冒药、儿科用药、五官科药和止咳化痰药。第三个是妇科用药、外用药、皮肤科药。3个货架上的药品都是非处方药,都有分类的标签,不过因为种类繁多,标签略显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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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挨大门整整有一面墙被中药占据着,乳白色的中药抽屉整齐地排在一起。这面墙对应的玻璃柜台里则陈列着参茸补品,和第一个货架上的保健品相互呼应。往里走,正对大门的柜台则属于西药区,主要放的是抗生素和解热镇痛药。再过去就依次摆着维生素类、心脑血管药、肝胆药、胃肠道药、抗风湿药和中成药等。

    理论上,药店摆放药品应该至少遵循7个原则。首先是特殊药品特殊管理原则,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店,应设立专柜存放精神药品,不能与其他药品混同摆放,不要放在特别醒目的位置,并做到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以保证存放安全,但一般的单体药店很少会涉及这块经营,因此大多不去理会。其次是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原则,非药品应在药柜之外摆放,不应与药品混放,更不能摆在药品中间。第三是处方药集中陈列原则,对必须持处方购买的药品应集中摆放,并制作明显标识,以提示消费者购买时出示处方。第四是外用、单味药单放原则,为防止药品成分相互影响,应将外用和易串味药品单独摆放,并相对分开。第五是按用途分类原则。第六则是按功能放置原则,在分类摆放的基础上,药店要再按功能分类放置药品,如内科用药可分为呼吸内科用药、消化内科用药、神经内科用药、心血管内科用药等。第七是非处方药突出原则,在前6条原则下,药店在摆放药品时,应把非处方药摆在最醒目的位置,以方便消费者选择购买,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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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的第三条处方药集中陈列原则是许多单体药店还做得不够好的。朱店长的药店就是这样,按用途和功能分类摆放,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选购和经营者取药,从经营角度来讲是挺合理的。但是药品摆放是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主要体现,规范合理的摆放有利于零售药店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若如朱店长药店的摆放方法,先按用途功能分,再细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摆在药柜里的各类药品既有处方药,也有非处方药),实际上很容易有因放置混乱而错拿药品等事件的发生。

    当我向朱店长提出疑问时,他有些忙乱地解释,主要是因为处方药的品种实在太少了,如果全部按照目前药品分类目录中的品种分类来摆放,设立处方药区和非处方药区的话,各类药品所余品种并不多,若是再做相应的分类标志,不但浪费财力物力,还会影响整体布局,因此只好按用途和功能来摆放,而老百姓也比较习惯这种摆放方式。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8期, 百拇医药(李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