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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80648
一起由副溶血性弧菌引发的食物中毒分析
http://www.100md.com 《广东药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
     摘 要 调查某工地食堂发生41人食物中毒的原因,有效控制中毒再发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确诊为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由于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不当而引起,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极其重要。

    关键词 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

    2003年9月10日龙岗区某工地食堂,在中秋节集中供餐时,发生41人餐后有腹痛、腹泻等不适反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中毒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验分析,为副溶血性弧菌污染食物引起。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流行病学调查

    1.1 中毒经过

    2003年9月12日凌晨1时开始陆续出现病人,病人发病多集中在9月12日10时到14时期间,潜伏期最短7 h,最长40 h,平均潜伏期18 h,各年龄组均有发病,最小为23岁,最大为49岁,平均年龄为37岁,到9月13日10时止共发病41例,罹患率为21.6%(41/190)。

    1.2 现场卫生学调查

    厨房内防蝇设施破损,有配餐间但未设置弹簧门,有仓库但无防鼠、防蝇纱窗,并且空气不流通。工人自带餐具就餐,厨房未见有对公共用具进行消毒的设施,调味品容器未有加盖,使用完后容器未清洗消毒。询问厨师时得知椒盐虾和卤鸡爪是当天早上8时加工,然后放在仓库内,下午2时再回锅,狮子头和排骨是在下午3时加工,就餐在晚上6时,疑有部分食品因未完全煮透而受污染,且储存的地方不通风透气,未放入冰箱存放,也无防蝇设施。

    1.3 可疑食物

    所有病人发病前均在该公司食堂进餐,就餐人数为190人。11日晚餐在6时进餐,食用有卤鸡爪、椒盐虾、狮子头(肉丸)、排骨,每人的菜谱一样,在食用过程未发现有异味,食用的量每人一样。

    2 临床表现

    患者有恶心、不同程度的腹痛,腹泻为水样便,最多6次/日,最少1次/日,大多数无发热,少数为低热,体温在37.8~38.6 ℃之间,患者入院检查心肺正常,脐周有压痛。

     3 治疗

    患者入院后经医院滴注5%葡萄糖,口服诺氟沙星胶囊等对症治疗,在1~2 d后所有患者痊愈出院。

    4 实验室检验

    对从业人员5人进行大便采样,对其手及大便采样共计10份,未发现有异常。对现场采集剩余食品作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蜡样芽胞杆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性大肠杆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检验,在虾及鸡爪发现有副溶血弧菌,其余食品未发现异常。

     5 结论及处理

    5.1 结论

    按WS/T81-1996《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和对照国家标准GB4798.7-94《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确认:该事件为一起因加工过程不当,食品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食物中毒。

    5.2 现场处理及控制

    在调查情况完成后必须对所有可能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品、加工工具及存放物品的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对在岗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再上岗,明确告知在未能了解食物中毒原因前,该加工场所不能进行食品加工。

    5.3 处罚

    由于该集体食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第二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款拟对该单位进行处罚,(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此行政处罚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卫生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经营者无异议,积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整改,于9月16日自动履行处罚手续。

    5.4 教训

    这次食物中毒提醒卫生监督人员要注意在重大节日和假日对市民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工作和加强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大检查力度,将工作落到实处,防患于未然。

    (深圳布吉卫生监督所,广东 深圳 518112), http://www.100md.com(曾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