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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法律空白,建立长效机制——过期药品回收期待星火燎原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5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6.05
     4月,当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下称“白云山和黄”)将“第1000家过期药品回收定点药店”牌匾授予北京白塔寺药店时,曾经备受争议的“和黄系”药品“以旧换新”行动已经进入了第二个年头。

    5月27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建立和实施集中回收、统一销毁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该市8家药店签订了《过期药品回收管理责任状》,旨在使药品回收形成长效机制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同时颁布,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正在考虑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届时,各地过期药品回收“各自为战”的局面有望通过国家机制实现“一统”。

    ■“和黄”:别让我唱独角戏

    作为业内第一个举起药品回收大旗的企业,尽管持续了一年多的回收过期药品行动始终应者寥寥,但其决心却显然未受影响,并似乎有将这面大旗举得“更高”之势——4月9日,“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实施一周年总结大会在北京召开,主办方不仅有“白云山和黄”,还有同属“和黄系”的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会上,双方宣布,将共同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其中,“上海和黄”将首批授权10家定点回收药店,并承诺内地的“和黄系”中药,只要过期都可免费更换,成为“永不过期”的和黄中药。“白云山和黄”副总经理方广宏说,“今年我们预计在这个项目上投入5000万元,特别要把农村作为重点。”此前,广州医药集团副总经理、“白云山和黄”总经理李楚源就曾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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