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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美味综合征”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5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23期(总第1060期 2006.06.05)
     人们生活提高了,吃好一点,本无可厚非。然而有些人见到美味佳肴就大吃特吃。曾有报道,有些人吃后数分钟到半小时,会出现头昏脑涨、睑红、心慌气喘、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疲乏无力,有些人甚至出现上肢麻木、下肢颤抖、颈痛,有人把这种状况称为“美味综合征”。其实这个“美味综合征”,外国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有报道,他们称为“中国餐馆综合征”。他们推测与调味剂味精中谷氨酸钠较多有关。随后一位外国学者加以论证,给36名志愿者每人口服21克谷氨酸钠,结果35名出现了上述临床症状;又有13名志愿者每人静脉注射25~125毫克谷氨酸钠,结果17~20秒后皆出现上述临床症状。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具有刺激味觉,增进食欲的作用,但它并无特殊的营养价值,因此使用味精无须加大量。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明确规定,谷氨酸钠每公斤体重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120毫克。美国禁止1岁以下婴儿食品中含有味精主要成分谷氨酸钠。有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普通人谷氨酸钠的摄取量还是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规定。尽管到目前为止,不是所有学者都认同谷氨酸钠引起了美味综合征,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吃喝美味佳肴应有一个度。, http://www.100md.com(任道凤 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