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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肝药物”知多少(下)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2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6.12
     据报道,容易导致肝损害的药物有11类200种之多,现将易导致肝损害的药物分述如下,以便于药店药师掌握,并在顾客前来购买这些药物时能给他们以正确的用药指导。

    抗菌类药:青霉素、先锋霉素、红霉素、白霉素、麦迪霉素、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氯霉素、利福平、异烟肼、磺胺类、两性霉素B和灰黄霉素等均可诱发变态(过敏)反应性肝损害。

    解热镇痛类药:阿司匹林、非那西丁、氨基比林、安乃近、布洛芬、吲哚美辛、保泰松、羟基保泰松、扑热息痛、炎痛喜康和萘普生等有可能引起变态(过敏)反应,导致胆汁淤滞型或肝炎型肝损害。

    作用于神经系统类药:安定、利眠宁、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安眠酮、硝基西泮、苯妥英钠、氯丙嗪、苯海索和氟哌啶醇等可引起变态(过敏)反应而导致肝炎型或胆汁淤滞型肝损害。

    作用于循环系统类药:甲基多巴、氧烯洛尔、塞米易等可引起变态(过敏)反应;氯贝丁酯可导致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升高,造成肝炎型或胆汁淤滞型肝损害。

    作用于内分泌系统类药:格列本脲、氯磺丙脲、甲磺丁脲、丙硫氧嘧啶、强的松、地塞米松、己烯雌酚、雌三醇、甲基睾丸酮、吡唑甲氢龙(康力龙)等均可导致不同程度的肝炎型或胆汁淤滞型肝损害。

    怎样预防或减少药物性肝损害呢?首先,肝功能不全者不宜选用容易导致肝损害的药物;其次,如果确实是病情需要,则所用药物剂量应酌情减量,并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谷丙转氨酶超过正常值上限三倍、碱性磷酸酶超过正常值上限一倍半或血清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三倍时,应停用该药物。

    出现药物性肝损害,治疗与病毒性肝炎的方法相似,主要为使用护肝药物如肝太乐、能量合剂、维生素类、多种氨基酸等;定期检测肝功能;必要时停用有损肝功能的药物或改用对肝功能损害少或无损肝功能的药物。对此,药师应主动告知顾客。

    出现药物性肝损害如何调整用药?建议患者参考右表,在医生和药师指导下用药。

    (下)

    文/陈金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