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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群安:支持正当的学术推广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6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68期(总第2323期 2006.06.16)
     在卫生部6月12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强调,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商业贿赂的最终目的是要铲除商业贿赂行为所产生的条件和土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自查自纠决不是走过场

    毛群安介绍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三个主要有效步骤和措施:第一,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开展广泛的自查自纠;第二,严肃查处典型的大案、要案;第三,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自查自纠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会不会成为一种形式和走过场?许多人对此心存疑虑。毛群安强调说,这次专项行动的最终目标,是要铲除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条件和土壤,建立长效机制,而不是单纯仅仅为了查处几个案件。因此需要通过广泛的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深切认识到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腐蚀了医务人员,对于群众看病造成沉重的费用负担。“这一点非常重要”,毛群安说,因为纠正一种行为,如果不从思想上解决认识问题,仅仅依靠个别的案件来震慑,恐怕不能很好地解决这种涉及到很多人、很多环节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也很难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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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群安同时还强调,重大、典型的案件一定要认真查处,但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严格把握好政策,要避免专项行动操作不当而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要保证人民群众在这个阶段就医的安全和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

    支持正常的业务沟通合作

    自从治理商业贿赂行动开展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比较特别的做法。例如北京一家大医院,每月将医院用药情况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药将从下一个月开始从进药名单中被清除。经销商对此非常气愤但又无奈。可以推测,医院此举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此相呼应的是,不少医院的医生办公室门上纷纷贴出“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告示。这些行为是否正常?如何界定商业贿赂行为?制药企业向医院或者向医务人员提供学术会议的赞助,邀请医务人员出国参加国际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是否属于治理商业贿赂的范畴?临床医生完全切断与医药代表的一切来往是否科学?这样做会否对医学科学的发展、药品在临床的正确使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等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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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毛群安表示欢迎各方面的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和学术单位开展一些有利于加强管理和有利于开展学术交流、学术培训的活动。他说,企业通过合乎规范的手段赞助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术团体,在政策上没有问题。毛群安同时强调,这种赞助的行为必须依照规范,要公开、透明地操作。结合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卫生部正在制定一个“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捐赠和赞助的管理办法”,出台可操作性的规范,防止发生不规范的行为。

    毛群安说,一些制药企业通过规范的方式给医务人员介绍一些新药的功效和作用,这对医药安全非常重要,是正常的学术交流、信息沟通。专项行动打击的是那些不规范、不正常的交易行为。专项治理下一步的任务是要研究、明确一些政策界限,要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什么样的方法是可以操作的。

    与此同时,卫生部已明确要恢复医生处方必须使用通用名的做法。毛群安介绍说,其出发点是要切断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之间的关系,最近,卫生部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准备出台处方要用通用名的管理办法。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22期, 百拇医药(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