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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同居,顺其自然(《颐寿歌释义先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9日 《健康时报》 2006.06.19
     丧偶老人陷孤寂,不选结婚选同居。

    不是时髦是无奈,不违法律违世俗。

    《中国老年》曾报道老年人“未婚同居”的现象,文章指出:上海60岁以上老人有238万,丧偶老人占到36%;而老年学者郝麦收对天津老人的调查中发现,未婚同居者占到50%。

    老年人同居可能有以下方面因素:1.未婚同居,不是时髦是无奈,对老年人来说,性生活并非生活的主要部分。而很可能因为子女等其他原因无奈同居。2.为了财产,不选择结婚选同居。3.相互爱慕,为了爱情而同居。4.先同居试婚,再结婚。5.想结婚,但又担心带来麻烦。其实,人到晚年,对婚姻已没有太高的兴趣,主要问题是因为太孤单、寂寞,想找个伴儿相互照顾,也给儿女少添些麻烦。

    对于老年人未婚同居的现象,专家也各有说辞:中国社科院学者王振宇认为,老人同居是一种不稳定的生活状态,不受法律保护。研究员李银河认为,同居是老人对现实生活和自身需求的妥协,应不必强求,顺其自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宣昭凯认为,同居是解决晚年生活的一种方法,一种探索,一个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范愉则认为,双方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老人完全可以选择同居,大家应给予适当的理解。,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