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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举报者致敬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日 山西新闻网
     一年一度的“举报周”(6月19日至6月25日)来临了。有人说,贪官是情妇失宠后“抖”出来的;是小偷无意中“偷”出来的;是有关部门根据线索“揪”出来的;是其他贪官落网后“咬”出来的;是收了好处费不办事,被“揭”出来的;是驾名车,养二奶,住别墅“露”出来的;是非正常死亡后“挖”出来的……

    其实,根据相关报道我们知道,60% 以上的贪官,是被群众举报“举”出来的,其中包括实名举报者和大量的匿名举报者。

    那些“舍得一身剐,敢把贪官拉下马”的举报者,窃以为,应该被称为时代的勇士。举报并非一帆风顺,常常要遭到各种各样的迫害和打击,有的举报者甚至献出了生命。比如,举报哈尔滨国贸城资产流失,并牵出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某的于新华,除一度遭受免职外,他还被不名身份的歹徒连砍4 刀;举报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的周伟,曾被劳教700多天,5颗牙齿脱落,出狱后,疾病缠身,在平反前,撒手人寰;号称“中国第一举报人”的郭光允,举报8年,揭开了河北省以程维高为首的腐败集团,但现在他还过着“避世”的生活,每天都为安全忧心忡忡,毫无扬眉吐气之感……前一段,《人民日报》的“人民时评”专栏,列出了一个举报医药腐败的举报者名单,这些举报者完成了义举之后,反而被业界视为“异类”、“叛徒”,只好愤而辞职,有的则远走他乡,陷入了生存困境。

    锦州市交行的举报者鲍某,在举报成功后,要求全家到北京或者上海、天津、南京“隐居”。他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后,不仅不能享受应得的光荣,反而要求家人隐姓埋名,到外地生活,原因何在?这是因为,举报者举报后,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容易遭到各种各样的报复。

    有一举报者被凶手暗杀后,其妻子说出了这样的话:“谁举报,谁受伤;谁举报,谁倒霉;谁举报,谁遭殃……”还说:“举报信,是举报者的墓志铭。”

    这些话固然有以偏概全之嫌,但也说明,举报是有很大风险的。你想,那些买官卖官者,以及行贿受贿者,他们大都有着严密的关系网,还有着来自不同方面的保护伞。他们利益一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面对孤军奋战的举报者,他们就会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使出浑身解数,来对付这些敢于挑战的人。

    在我们呼吁人们起来举报之时,我们也要为举报者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使全社会都尊敬举报者,保护举报者,使他们不仅有安全感,更有光荣感。

    郭振亚(河南)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