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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24240
电火花烧伤228例临床分析
http://www.100md.com 《东南国防医药》 2004年第4期
     [关键词]烧伤;电火花

    我科于1995年6月至2003年6月共收治电火花烧伤患者228例,占我院同期烧伤住院患者的41%,现行临床分析并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本组均为男性,年龄19~60岁,平均年龄3466岁,其中80%的病例集中在25~48岁。烧伤总面积1~16%TBSA,平均5%,228例有上肢烧伤并面颈部烧伤164例和(或)胸部烧伤39例,行植皮术者14例。

     2讨论

    本组多发生在青壮年男性,以中小面积及浅、深Ⅱ度为主。多发生在暴露部位,以面颈部、双手多见,其次为胸部。头发常被烧焦,但头皮均未被烧伤。伤后早期因创面局部血管收缩,基底往往呈苍白色外观,其创面特征酷似Ⅲ度创面,常误认为Ⅲ度烧伤而决定手术。实为Ⅱ度烧伤,一般在伤后4~5天苍白逐渐转为红润。因此早期考虑手术时要慎重,宜观察4~5天后再决定手术与否。大部分创面在3周前愈合。水疱皮是一种良好的天然敷料,对Ⅱ度创面具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应予保留[1]。

    电火花往往是患者在电压为10kV时带负荷拉闸、合闸瞬间或导电材料同时接触380V的火线而产生,而与手接触的一端是绝缘的,因此非电接触烧伤,实为热力烧伤。电工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操作规程、违规操作、工作中麻痹大意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加强上岗前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此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参考文献

    [1]陆安民,吴银生,张玉环,等保留表皮治疗Ⅱ度烧伤创面的临床观察[J]中华整形烧伤外科杂志,1995,11:460

    (本文编辑邵达泉)

    (解放军第113医院温州分院烧伤科浙江温州325000), http://www.100md.com(庞淑光,叶胜捷,谢瑞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