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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排查药企做到“四查四看”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78期(总第2333期 2006.07.10)
     本报讯 针对商业贿赂的特点一般都是规避管理,实行“帐外暗中”和“一对一”的交易,行为隐蔽,取证比较困难的特点,江西省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在排查药企商业贿赂案件中,抓住几个重点,做到“四查四看”:

    一查购销合同、会议记录,看是否有限制性交易行为,交易有无不合理条件。二查购进记录,看登记是否规范,帐物是否相符,有无帐外交易的品种。三查价格虚高、广告泛滥的品种,看药品来源和流向,各种凭证是否齐备,资金流向是否规范,有无白条领取费用。四查假劣药品进入的渠道,看各个环节审查是否到位,有无暗中交易行为,价格是否明显偏低或偏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就要揪住不放,深入追查,找到确凿证据,或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排查,挖出问题根源。(余锋)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78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