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24045
福建:医疗需求药品全部网络采购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0日 《中国妇女报》 2006.07.10
     自7月1日起,福建省属和设区市属医疗机构临床所需的药品(毒、麻、精、放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开始实行网上采购。

    据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医疗机构临床所需的药品(毒、麻、精、放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今后将全部实行网上采购,不得随意改变采购方式,否则按药品采购违规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将在药品采购电子商务正式运行一段时间后开展专项检查并通报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电子商务工作情况。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药品配送企业的货款,不得无故拖延,避免给药品配送企业造成不应有的费用负担。要与药品配送企业、电子运营商积极配合,制定严格的药品质量和配送时限保证制度,确保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药能够及时供应,确保临床用药的需求。

    据介绍,实行药品网上采购,对社会公众而言,可以实现药品采购的公开、公平,从而减少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对卫生行政部门而言,可以动态掌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医疗机构而言,则简化了药品采购环节,有利于实现药品的零库存。

    此次正式实施药品采购电子商务系统的医疗机构包括35家省属及设区市属医疗机构。2006年年内药品采购电子商务系统将计划推广到全省县以上医疗机构。, http://www.100md.com(许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