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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营销要有“话”可说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9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82期(总第2337期 2006.07.19)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很多医药企业纷纷转变原来的营销思路,苦苦寻找合适的营销方法。“学术营销”这一概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药企所接受。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由于工作的关系,笔者经常出席医药企业的学术推广会议和各种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专业会议。参加得多了,发现国内药企“学术会议”的效果比跨国药企差很多,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般而言,跨国药企要比国内药企更加热衷于学术营销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跨国药企对药品大都拥有专利权,各种临床研究资料也比较齐全,所以在开展学术推广时权威性很强;而对于国内的药企来说,无论是在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上还是地区性的专科会议上,企业在会议上介绍产品知识的时间往往比较短,使得参会者在会议过后就没有多少印象了。之所以介绍产品知识的时间短,主要是无话可说,与企业对产品没有专利权、没有充分的临床研究资料、因而很难说出自己的学术特色有很大的关系。

    第二个原因是,不少药企对政府的或民间的医学团体、药学团体不加选择地利用,也不管这个学术团体对自己产品的目标医生有多大的影响,在业界有没有权威;在组织各种学术研讨会时,以学术营销的名义,要求请来的专家在会议上必须多讲企业的产品,以致让人感觉到这些专家已成了产品的代言人了。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人产生怀疑:这会不会是企业对专业团体的变相商业贿赂使然呢?

    专业的学术会议需要企业的协助,而企业也需要学术会议这个平台。笔者认为,如果企业把会议内容的重点放在产品的药理、药学特性与临床研究方面,与会的医生还是能够接受的。目前,我们国家对学术会议的监督管理还缺乏规范的法律和法规约束,在这个大环境下,学术营销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值得营销人士予以密切关注。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82期, 百拇医药(章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