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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用法律向“医闹”开刀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1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83期(总第2338期 2006.07.21)
     本报讯 近日,针对愈演愈烈的“医闹”现象,云南省卫生厅正报请省人大及省政府法制办,加紧制定有关法规。有两部法规已列入该省立法计划,一是《云南省医疗损害处理条例》,二是《云南省公共医疗秩序管理办法》。这将从程序和实体上进一步规范各类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并对无理取闹、涉嫌医疗敲诈的不法之徒予以处罚。

    最近,昆明街头出现敲诈医院的专业“医闹”,一遇医疗纠纷就闻风而动,围攻医院,殴打辱骂医护人员,占据病房等医疗场所,打横幅标语,播放噪音,狂呼口号,甚至抬棺抬尸游行。这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困扰着云南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卫生管理部门,也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隐患。

    有关业内人士分析,“医闹”们之所以有市场,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有缺陷,诉讼道路过于漫长,医院的社会信任度下降。另外,当“医闹”行为超出正常医疗纠纷的范围,已构成破坏社会秩序、涉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少数执法部门却认为这只是纠纷,不加制止,从而使“医闹”们有恃无恐。 (新华)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27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