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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杂谈(之五)家庭和谐,怎一个“忍”字了得(上)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4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30期(总第1067期 2006.07.24)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几千万年来,人类都离不开“家庭”这个概念。

    一个家庭的组成,因素非常复杂,潜在的矛盾也很多,随时可能爆发“家庭革命”。而“夫妻反目”、“兄弟阋墙”、“妯娌不和”,又正是导致百病丛生的根本原因——至少,因吵架气恼,会导致胃病、高血压和心脏病。因此中国人自古主张家庭和谐,提出的口号就叫做“家和万事兴”。

    由于历史的原因,迫使我不得不有三次组织家庭的经历。这三次婚姻,都非常匆促,婚前几乎就没有“互相了解”、“互相磨合”的过程。但是婚后,却从来没有引发过吵嘴打架之类的事情。因此至少在外人看来,我的家庭生活十分和谐,是“模范夫妻”,是“模范家庭”。

    可是有谁知道,这种“和谐”,完全是建立在一个“忍”字上面的呀!

    我的第一次婚姻,建立于1954年,那时候,我在上海行政干校当干事,和我同一办公室的是一位比我大五岁的“怡姐姐”,典型的知识分子家庭出身。当时我和我初中时代的女同学刚建立不久的恋爱关系突然破裂,情绪低落,怡姐姐偶然说了一句:“谁叫你比我小那么多呀,不然,咱们俩倒是挺合适的。”我一把抓住她:“行了,就是你了。”

    匆促的结合,才知道在小家庭里当“弟弟”的滋味儿并不好受。她总是要控制我的行动,说我这也不懂,那也不懂。1957年整风,她就不让我提任何意见。当小弟弟的不能不听话。到了8月份,她回娘家去生孩子,我“自由”了。就在这个月,我写信到《人民日报》去为储安平辩护,等她回来,我已经得了一顶帽子,并为此进了劳改农场。她为了孩子不当“右派崽子”,只得和我离婚。——第一个例子,说明我不能忍的恶果。

    第二次婚姻,是1966年,在劳改农场。当时我被调到新疆建设兵团,人人都劝我带个老婆去。不然,很可能一辈子打光棍儿。我听人劝,在北京郊区找了个比我小十一岁的农村姑娘琴,只见了两面,女方听说到新疆有工作,就答应跟我走。恰巧列车车皮不够,临时决定带家属的“下一批走”,而下一批根本就没有。我不能因此悔婚,只好在农场旁边的农村租一间民房安了家。当时我一个月挣32块钱,要养活一个老婆,还要租房子住、买煤炭,生活的困难,可想而知。

    我之所以要在那样的情况下带一个老婆去新疆,目的是为了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而琴之所以肯跟我走,目的是离开农村,有一个拿工资的“工作”。如今双方的目的都没有达到,而生活的艰苦,却是现实的。她反正不上班,天天上午睡到十点钟才起床,每天的任务就是给我做两顿片儿汤加贴饼子。她虽然是农村姑娘,却从来没干过活儿,两小桶水,也挑不动。每天一早,我起床之后,都要先挑两挑水,然后拿上一个隔夜的贴饼子去上班。我的照相机、打字机和几件好衣服,也先后送到信托公司卖掉补贴家用了。

    后来,琴无法忍受这样艰难的生活,终于还是找了个“感情不合”的借口,和我离婚了。

    这叫我能忍,人家不能忍。“柴米夫妻”,有柴有米,才能做夫妻。

    (未完待续), 百拇医药(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