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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急诊当作夜间门诊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7日 《健康时报》 2006.07.27
     前些天听说了这样一起小纠纷:一位感冒患者为了不耽误上班,每天早晨5点多钟去附近一家医院急诊科输液,可是有一天,正赶上急诊科抢救危重病人,有20多分钟没有人来为他服务,患者感觉受了冷落,加之输液拖延,导致上班迟到被单位扣罚了奖金,更惹出这位患者的不满,他找到医院,提出是医院耽误了他上班,因此被单位扣的钱,应该由医院来承担。

    这个纠纷让我想到了国外对于急诊的普遍做法,一个感觉不舒服的人可以打电话叫救护车,也可以被送到急诊室,但急诊大夫只要认为你没有急症,就会让你回家,让患者自己去约社区大夫或私人医生,不给你任何治疗。如果仅仅是因为想输液到急诊,那是不会有人来接待的。

    从表面上看,国外的做法似乎有些不通人情,但仔细琢磨,却会发现这才叫责任分明。急诊,顾名思义是为急重病人诊治的地方,这里配备的医生护士是来处理需要急救的病人的。从专业上讲,让急诊医生处置非急诊病人,就如同让消化科医生处置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一样,有越俎代庖之嫌。而从效果上讲,如果急诊人员被大量的非急救业务缠身,那么当真正面对急症病人时,可能会出现精力不够的状况。

    事实上,当前存在的急诊对患者不设门槛,来者不拒的做法,表面上看是对患者的一种尊重,但实际上却有很多隐患,因为急诊的力量有限,如果接诊范围过宽,就容易出现“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导致来诊患者的普遍不满意。对于普通患者来说,可能会觉得服务质量不够好,对于危重患者而言,他们会觉得接诊不够仔细。而一些病人在急诊被耽误的情况,近几年在很多医院都时有发生。急诊似乎正在脱离自己救急的本色,而在向夜间门诊转化。

    急诊的现状,让我想起了早些时候的110。曾经他们也做出过接警必出的承诺,其本意自然是想给老百姓创造更多的方便,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发现,由于事无巨细的奔波,使得真有恶性事件发生时,反而一时没有警力出警了。很多时候,想什么事情都做好,其结果往往是什么事也做不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因此,急诊是不是也该有些实质的改变,回到其救急的本来位置上去?, 百拇医药(北京煤炭总医院郑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