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81887
名词解释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9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7.29
     ●廉政墙

    位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大楼宣传栏内,上面贴着各种警示文章:徇私舞弊的反面警示,一心为公的正面典型,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执法人员的从业操守要求等。

    出台时间:2003年

    实际效果:该局工作人员说:“每次看到它,心中就会不由自主地紧一下,对照一下自己的行为。”

    ●廉政午餐

    凡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中午必须在局内食堂就餐并登记,每月底公开就餐人员名单、次数。

    出台时间:2001年

    实际效果:杜绝了“请吃喝”现象。

    ●廉政日记

    凡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每月须如实记录拒吃请、拒收红包以及上缴礼品礼金情况,并上缴监察部门。

    出台时间:2000年

    实际效果:全局干部职工登记拒吃请6576人次,拒收红包441个,拒收礼金304200元,上缴无法退还的礼品1424件、礼金144200元。

    ●举报奖励

    凡举报武汉区域内制售假劣药品、并协助查证属实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奖励对象。

    出台时间:2002年

    实际效果:至今共兑现举报奖励43起,其中最大一笔奖金18640元,最小一笔奖金300元。奖金总额达15万元。

    ●先行退付

    任

    何消费者凡在武汉市区域内购买到假劣药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退给购药款额。

    出台时间:2004年

    实际效果:至今共退付药款33笔,总计7871.80元。

    ●诚信罚单

    凡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分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中央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出台时间:2005年

    实际效果:已在中央新闻媒体发布公告两次,公告张瑞莲等8人禁止在6~10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王晓冬),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