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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强化社区用药安全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2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579期
     在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该省相关部门明确提出5项工作目标,要求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全省社区群众用药安全、经济和有效。

    目前,黑龙江省3175个社区中,累计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69个,覆盖了全省近四分之一的社区,服务城市人口达748.01万人;到2010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均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将达到90%。就此,黑龙江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提出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监管的5项任务:

    ——规范药品购进渠道。通过检查指导等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药品由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或配送,使药品的购进渠道规范、清晰,药品的质量有所保障。

    ——确保药品质量。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其诊疗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储存设施。要把药品储存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域严格分开。

    ——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相关记录,并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药人员的培训力度,将《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等规定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从药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加强对社区居民科学用药指导和宣传。防止滥用药物,提高公众的科学用药水平。

    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市严格药品经营准入条件,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购销行为和渠道规范。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严防假劣药品流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流通环节,定点生产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以保证社区群众用药的方便、快捷、安全、有效和经济。, 百拇医药(衣晓峰 靳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