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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杂谈(之六)家庭和谐,怎一个“忍”字了得(下)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7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32期(总第1069期 2006.08.07)
     第三次婚姻,是在1975年。我回老家看望老母亲,有朋友给我介绍一个35岁的大姑娘娟,比我小9岁,本是个粮站的营业员,“文革”中受迫害,被下放农村。我们只见了一面,聊了几句,第二年我再回故乡,就结婚了。当时我是看到劳改了二十多年,没个尽头,想在农村安个家,了此残生。

    巧的是,婚后才一年,我就落实政策,回到了北京。不久,娟也落实政策,回到原单位,接着就调到北京来。我们婚前没有共同生活基础,婚后有许多地方不协调。她是农村的大户人家出身,家里养着猪,总是大锅做饭,大锅炒菜,吃不了就喂猪;我是城市的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讲究的是小碗小碟,一顿吃光,第二顿再做新的。她到北京来以后,尽管是三口之家,她总是每顿饭要做三五个菜,弄得顿顿吃剩饭剩菜。尽管我再三反对,也无济于事。为避免因此吵架,只能忍着。再比如,我写文章的时候,希望安静,她可不管这些,有事儿没事儿总会找些话题来和我聊。我叫她别打岔,她就笑话说:“我打算盘都不怕别人说话,你写文章有什么了不起?”我不理她,她就打开电视机。我干脆再买一台电视机,放在她的床前。可她偏偏要开客厅的那一台!

    锅碗瓢盆,没有不相磕相碰的时候,一个家庭,也没有完全协调融洽的时候,除非你专制独裁。为了“家和”,为了不吵架生气生病,我的“治家格言”是:只要你不出大原则,小小不然的事情,我能忍则忍之。, http://www.100md.com(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