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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际意义(观点三)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8.07
     “天天好”是擅长“领跑”业内的,仅今年以来,就先是首推“药品三包”服务,继而又搞起了“零利润”促销。

    不过,与“药品三包”和“零利润”相比,笔者认为,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援助金”并不具有太多的现实意义。其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一直都是国家行为,且验证某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需要经过医院临床的大量试验和鉴定,单纯的个体反应案例不能被定性为药品不良反应。天天好大药房由省级不良反应中心鉴定某一例药品发生偶然不良反应的行为,显然与国家的相关规定不符,也不具有可操作性。由此给某一药品贴上“具有某种不良反应”,也是对患者用药的误导和对药企的不负责任。其二,药店虽然有向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发生不良反应的责任和义务,但药店作为药品的经销者,既不是药品的生产者,也不存在销售过错,由药店赔偿顾客的用药损害不现实。同时由于不良反应鉴定的复杂性,在不能定性的情况下,让药企对顾客进行赔偿,也不合理。所以失去了药企支持的“药品不良反应援助金”很难走得远走得稳。

    文/宫相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