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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药启用后不宜久置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9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583期
     眼药有很多剂型,最常用的是眼药水,如润舒、润洁、斑马等,这些滴眼液可直接滴眼。为了提高药物的稳定性,增强疗效,近年来一些药厂常将主药制成片剂或散剂,如利福平、白内停、障翳散等,这些片剂、散剂在使用时,须将其加入溶媒中充分溶解后再滴眼。不将这些药片或散剂溶入,只是滴缓冲溶媒,并无治疗作用。有些患者将这些药片口服,这也是错误的,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眼药宜存放在阴凉、避光的地方,存放环境温度应不超过25℃。在夏季或室温超过25℃时,应将眼药放在冰箱的保鲜室内保存。因为温度、光线、时间是影响眼药药效的三大主要因素。

    已打开或溶解后的眼药如利福平眼药等,不宜久置,按上述保存条件,使用时间也只能是三五天,一般最多不超过一周。其实1支眼药开封或溶解后连续最多也就使用3~5天,因此,只要按要求保存,不必担心在使用中失效。用不完的眼药只能弃去,不能放到下次患病时再用。每次使用眼药前都要检查眼药水的色泽、透明度、有无霉菌、使用中是否刺激性突然增强等等,一旦发生这些变化,不论眼药开封、溶解后时间多么短也不能再用。

    眼药开瓶盖时应先洗手,开瓶时剪刀、针应严格消毒。滴药时不能靠近眼皮以防眼病污染入药瓶内。滴完后必须将药瓶盖扭紧,防止空气带菌侵入,防止药液滴漏。有的眼药如治疗青光眼的依色林、贝他根等,保管和使用时还应注意避光。这些都是保证眼药使用中安全有效的必要条件。, 百拇医药(常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