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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才是价高之源
     药价虚高的经济学分析

    (续上期蓝叠2版)

    医药不分导致降价低效

    行政干预是国家调控经济的手段之一,这个在计划经济时期屡试不爽的手段,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应该说也是有效的,但这个手段在药价调控上却是缘木求鱼,成果不大。据报载,到2006年6月,我国已连续对药品进行了18次行政降价,18次降价总金额已达400亿元。但消费者并无相应的感受,病人看病的费用仍然逐年上升。

    从调整经济利益的角度看,行政降价保护的是病人的利益,但病人只有被动接受药品(为病所迫),没有主动选择的能力(非专门人士也),是药品买卖上的“不设防者”。而行政降价肯定会影响药厂、医药公司、医院、医生和其他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对于这些主体来说,虽不可能公开反对行政降价,但在医药不分机制下实施对策进行反制可以说易如反掌,得心应手。因为针对同一种病的可用之药并非一种,对药厂来说,对降价的药不生产就是了;对医药公司来说,可以不卖降价药;对医生来说,可以不开降价药。你奈我何?

    医药不分使竞争畸形

    有一位伟人曾说过:好的机制能防止坏人干坏事,不好的机制能诱惑好人干坏事。在对药价作经济学分析时,在抨击药价虚高时,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一直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也很少受到科学的剖析,即:近几年来,医院药品的价格居高不下,屡降不低,而药店药品的价格却自动地一降再降,刀刀见血,甚至打出了“零利润”的招牌,两者之间的差价也动辄几十个百分点,甚至数倍。同在药品消费领域,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药店药品的价格并非天生就低,经营者的逐利本能也曾使药店的价格高企不下。回想当年,一条“距离限制”的禁令,造成了局部的地域垄断,也产生了药店药品的垄断价格。虽然垄断价格无法与超垄断价格相比,药店药品价格始终低于医院一截,但利润也是极为可观的。

    在取消“距离限制”、打破地域垄断、引入公开竞争之后,在邻比邻、面对面的竞争中,药店经营者为了求得生存,不断地改善服务、提高质量、顺应需求,进而加强自律、承诺诚信、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其中,不断降低价格、压缩利润空间更是首义之举、主义之招。放眼全国所有已放开竞争的城市,有谁责难药店药价虚高吗?这难道是药店人士品德操行高于医院人士吗?难道是药店人士不爱钱而医院人士爱钱吗?非也!机制使之然!

    医药不分的超垄断价格形成机制,也存在竞争,只是竞争变得很畸形,其结果不是低价易销,而是高价易销。药品价格越高,药企、医院获利越大,也越有竞争力,越能占领市场。而受害者除了发出几声呼喊之外,绝无反抗之力,只能拿方取药、凭票付钱。在这样的机制下,药价能不虚高吗?(未完,见下期蓝叠2版)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92期(郭泰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