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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类情形药品将被查封、扣押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4日 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佩)“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给我国药品监督工作敲响新的警钟。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督,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根据这一规定,监督、抽样过程中发现有18类(见右表)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将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国家和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订年度药品质量抽验计划,重点加强对基层地区,特别是农村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执行抽样任务的人员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被抽样单位应当提供抽检样品,不得拒绝。, http://www.100md.com